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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转移中的职业安全问题

2007-03-14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安全文化 > 安全交流 > 正文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职业安全的现实瓶颈

  如果从职业安全的角度来关注务工农民,或从务工农民的角度来透视职业安全,我们就会发现,现在最突出、影响面最大的职业伤害对象是务工农民,务工农民的现状成了中国职业安全工作难以突破的瓶颈。

  当我们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转移与当今职业危害的转移两大社会现象进行剖析,并将其放到产生它的社会背景之中时,我们不难看到,这两大转移之间其实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纵观近年来务工农民所遭受的非农职业伤害的种种情形,使我们找到了职业安全事业应该抓注的要害问题。

  日益突出的务工农民职业安全问题,应该有一个有效的解决思路,笔者主张从消除城乡劳动者的差别入手,废除“民工”,特别是“农民工”这些歧视性用语,政府官员应率先垂范,规范性文件应以法律用语为准,如“从业人员”、“劳动者”等。这样,才符合社会发展的实情,才有利于调整已经变化了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职业危害转移:农民也患职业病?

  中国农民在这个由城里人主宰着的农民国度里,哪怕离开农田进城务工,也被唤作“农民工”。这似乎是命运注定,他们永远无法摆脱农民的称谓。在这个称谓的作用下,同是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土上,他们只要离开土地,只要进入城市,就被视为“外来人口”,因而在不久以前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承受着巧立名目又冠冕堂皇的,打着治安和“稳定”旗号的种种骚扰,过着极不稳定的日子。

  在职业危害方面,务工农民是主要的承受者。他们得不到相应的培训,对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了解不多,甚至毫不知情;他们的劳动强度大、作业条件差、干活时间长、工休环境脏。据患Ⅱ期矽肺的广西农民潘凤林讲,她在广东顺德一家玻璃厂从事切割玻璃的工作,从2002年起的4年中,她一直同5名工友在一间约20平方米,只有一个小排气扇的车间里,戴着普通布口罩,每天从早上8点干到晚上8点。2005年春节过后,她到医院求医时还怀着身孕,为了治疗只好放弃胎儿。她的主治医生对工人日报记者说:“她仅有的几年生命也会活得很辛苦,生活质量很差,连水都提不了,呼吸会越来越困难。”类似的情况不是个别现象。据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说,当前我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这个数字与乡镇企业就地转移和外出务工的非农农民总数相当,在这个巧合的数字里面,存在着并非巧合的内在逻辑。它虽是一个很抽象的描述,但却诉说了一个惊人的事实,而且,这个事实的发生建立在一种因果关系之上,甚至可以说是互为因果。

  2005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指出,全国每年约70万人患各种职业病,受职业危害的职工在2500万人以上。从实际接触有害作业的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死亡人数和新发生病例来看,我国的职业伤害都是世界上最严重的。有专家推测,目前全国仅煤矿每年新增的尘肺病人就多达20万人,约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煤矿工人尘肺病例的30倍。这是让人胆战心惊的数字,这个数字的九成以上,是不得不下井又不能享受职业病待遇的农民。据广西卫生部门的统计,2005年,广西全区共收到各类职业病报告295例,其中尘肺病277例。广西工人医院近年来每年收治的400名职业病患者中,八成是务工农民,而且这个比例在逐年增加。该区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所长葛宪民认为,尘肺病是一种老的职业病,但大规模地发生在务工农民身上,引出的则是务工农民“带病返乡”的新问题。

  还有一种现象不容忽视,就是一些企业普遍雇用外地务工农民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并把职业病的潜伏期定为劳动合同的最高期限,合同期满,无论身体好坏,决不续签,以此来转移职业危害,逃避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使务工农民受苦,给社会遗患。据说每年那70万患各种职业病的人,之所以无法纳入统计,原因之一就是这些患者几乎都是在未发病时,就已离开了给他们带来致命危害的作业场所。

  这种现象,可追溯到上个世纪的大跃进时期,当时在采掘一线推行“轮换用工制”,其目的是让编制内的正式职工不患职业病,这已经显失公平;后来又演变成为让矿山企业甩掉职业病包袱的一种措施。可是这个包袱甩给了谁呢?甩给了农村生产队,甩给了不明真相的农民,让不具备准入条件的农民在井下从事采掘作业,使职业危害通过一种制度设计成功转移。

  这个用工制度的设计,以对各种职业病的科学认识为基础,其操作方法非常简单,劳动合同只签两三年,合同期满无条件轮换。大家知道,凡职业病都有一个潜伏期,巧用这个潜伏期作为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确保合同期限在职业病发病之前。这样,企业就既能节省购置各种安全卫生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资金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又不再有患职业病的在册职工。职业病的危害众所周知,尤其是尘肺病,是不治的致命之病!由于他们都是农民身份的工人,所以尽管被诊断为某种职业病,也因为是农民而得不到相应的认可。是啊,农民怎么会患职业病呢?再说农民就是患职业病,也不该是尘肺病啊!这样的用工制度,这样的常识,就使企业没了责任,就使缺少文化又处弱势的农民成了口含黄连的哑巴。

  轮换用工,使危险性大,技术性强的岗位失去技术工人,刚刚摸到门道的轮换工们,不得不像“走马灯”似的被换掉。因此,他们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他们是被制度设计成了企业责任之外的廉价劳动力;而他们自己呢,在这种制度的界定下,企业的发展与他们无关,他们只求比种责任田能多挣几个钱就行。他们怀着脱贫致富、盖房子、娶妻子的美好愿望,从事最脏最苦最累的工作。他们中的不少人几年后,拿着钱回乡修的不是房子而是墓室。在陕西洛南陈耳金矿打工的农民李光义从矿上回到山阳县家里后,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修坟。他在老婆和孩子的搀扶下,一趟一趟地来到墓地,他要熟悉每一方土、每一块砖,因为这里将是他永远的家。同在陈尔金矿打工的秦吉友,本想为自己的两个孩子挣点钱交学费,可怎么也没想到,这打工挣来的钱,竟成了给自己做棺材的钱。

  一年产2亿个箱包的高碑店白沟镇,曾因发生务工农民苯中毒死亡事件而驰名。2002年3月27日,央视披露了一项调查:务工农民们在通风不畅的作坊里徒手刷胶制作箱包,且干上半年老板就让走人。这种用工形式是该市箱包加工作坊的共同特点。老板在辞退务工农民时还会说:“钱,不能你老挣,回去叫你的哥们姐们、亲戚朋友也来挣点吧。”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这些长期接触苯的务工农民在作业现场发病。当时,高碑店市有2099个箱包加工作坊,务工农民达13564人,其中外地务工农民有11491人,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刷胶作业的未成年工达4770人,且多为花季少女,其中还有24名童工。
  
  农业劳力转移:无序又无奈?

  农民进城务工,这里面裹夹着几多梦想、几多幻灭,几多重负、几多无奈;充满着痛苦和哀伤,辛酸和血泪。并不全像有的人所说,农民进城拉开了城市化美好前景的序幕,加快了城市化进程。因为,中国农民进城并不都是农业现代化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农业落后状况在空间意义上的一种不良扩散和消极漫延。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扩散会不会产生另一种效应,即城市乡村化。这种担忧不无根据,从我国城市几乎全是建筑工地,座座城市一个模式且普遍脏乱的情形中依稀可见。由于农民向城市转移的无序性和无组织性,由于城乡贫富悬殊太大,一些精明的人,根本就不把这些作为应该设法去解决、去缓和的社会问题,而是缺乏责任感地将其作为能博取一己之利的天赐良机,各种背理背伦的社会丑恶现象便成了名目繁多的企业策划和经营手段,演化成司空见惯的生财之道;与此相伴的,却是给务工农民带来种种伤害的社会问题,诸如矿难频发、职业中毒,等等。

  南方某地有一家制衣厂的作法也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该厂通过对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工艺流程的革新,提高了机器的加工能力和操作者的操作速度,使单位时间的产量增加;但是,务工农民的工资却没有相应的往上调。务工农民看破后便向老板提出加薪的要求。老板为了不加薪,就想出了一招:将提高的小时工资价格公开,然后以这个价格为起价在全厂招标,以最低价中标。同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谁加工的产品达不到质量要求,谁承担延误工期、损失原材料、机器设备磨损和水电等的费用,并处罚款。表面上看,老板出的价比过去高,而且还体现了公开、公平和质量至上的原则;但竞标的结果是,务工农民的小时工资还低于原来,因为主动权始终在老板手里,最低价是老板的首选。最终是薪没加成,还导致没中标的农民失去工作。为了保住了工作,竞标失败的农民只好加入到中标者的行列,接受少拿薪水的现实。如果要想多赚钱,哪怕只需达到原来的收入水平,也只有自愿延长劳动时间,加班加点,这是唯一的办法。而老板却一箭双雕:当产量与原来持平时,人工成本低于原来;当人工成本与原来持平时,产量比原来高。对此,老板说,这得益于我最了解农民,农民最需要什么,最不在乎什么,我都知道。

  的确,农民务工是务农没出路的缘故,是谋生求饭碗的无奈选择。这已被2004年以来周期性出现的“民工荒”所证明。2004年,是我国“三农问题”的破冰之年,在这一年里,在中央政府的大力倡导下,各地方政府开始从减免农税入手,为农民减负,外出务工农民感到种田有望了,于是纷纷回乡务农,致使许多依赖廉价的务工农民来发展经济的所谓发达地区出现“民工荒”。

  政府解决农民问题的着眼点是增加农民的收入,而农民与务工农民社会地位和基本权益保障的缺失,是埋伏在经济背后的隐忧。务工农民长期游离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这里所说的不仅仅是养老、失业、医疗等狭义的社会保障,还应包括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公民权利。国际劳工组织一位官员曾经说过,没有一套完善的,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体系,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市场经济。

  因此,务工农民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在它的背后有着一个与之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社会大背景。在这个背景中,农民和务工农民没有社会保障是最核心的问题。它将派生出若干消极因素影响社会稳定:例如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建立,不利于城乡社会结构的转型,不利于城乡居民平等地分享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违背市场分配规则等等。务工农民在市场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本应在再分配(包括社会保障、住房等)中得到适当地补偿,但在城市的再分配中却没有务工农民的份。

  从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看,农村户口人员占二三产业就业人口的比重已经高达46.5%,在第二产业中,持农村户口的从业者已经占到57.59%。现在,在城市务工的农民超过1.5亿,毫无疑问,他们已经是最真实的产业工人。建筑业的90%,煤矿采掘业的80%,纺织服务业的60%,城市一般服务业50%的作业者,已经被务工农民所取代。社会应该在制度上承认他们的工人身份,把他们纳入城里人来管理,无论他们来自何方,应一视同仁地承认他们进城以前为社会所做的贡献,为他们建立相应的、无差别的社会保障。
  
  矿难那么多,务工农民还是前仆后继

  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家里一贫如洗,他们来到城市,虽然生活在城市最恶劣的环境里,但也感到比在家好;所以,一些务工农民宁愿在城市里流浪。这里还有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在起作用,首先是由于长期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影响,农业收入水平非常低;其次是农村人口急剧膨胀,非农用地惊人,人均耕地越来越少,劳动力剩余严重,人均收入减少。这些因素迫使他们成为廉价劳动力。

  例如采矿,矿难那么多,务工农民还是前仆后继,这就反映出农民生活的艰难。井下挖煤,不仅能混碗饭吃,哪怕住在矿井里,也比住家里的破屋好,何况还可赚点钱来改造家里的破屋,让妻室儿女能避风御寒。即使运气不好死在矿里,老板还赔点钱,以前少则1万两万,多则3万5万,别小看这1万两万,你就是活着也要挣5年10年的;如果赔上5万10万,一辈子也挣不到那么多钱,更何况现在赔20万。

  因此,务工农民对死亡显出一种无奈的麻木。如果把赔偿额以法律的形式定下来,并高得来让老板赔不起;那时老板怎么也不会让务工农民去死,就是想死也不成。现在的赔偿额,老板赔得起,务工农民也觉得划算。于是,老板认为赔偿比安全投入成本低,就不顾务工农民死活,务工农民觉得运气不好死了,得到的赔偿自己一辈子也挣不到那么多,死了值,还给家人留下一大笔遗产,这必然导致恶性循环。前几年一个农民人均年收入3000元钱上下,3万元要挣10年,20万要挣70年,30万是100年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生命对矿工本人就失去意义,仅只派生出对家人的意义而已。左云矿难后,县政府决定封掉、停掉所有的小煤窑。第二天,很多工人找劳动部门强烈要求上班。问其理由,回答是:第一,停工我们就没了工资,没法养家;第二,我就是死了,我也有20万,可以留给家人。

  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司长陈刚十分担忧。他在2006年10月下旬举行的中美矿难法学研讨会上说,工伤保险是有计算依据的,民事赔偿也有计算依据,现在这个20万元的死亡赔偿以什么作计算依据?这个导向不好,如果再提高,提高到40万50万,到时会出现自残的。现在断一根指头赔两三万,广东就不断有人自残。有些地方已经发生把人搞死的现象,搞死了向老板要赔偿。这是值得国人重视的事。
  
  保障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方面

  2007年1月3日,央视2套生活栏目的一台节目非常感人,主题是“2006中国骄傲”。节目最后讲述了一个叫朱柱的务工农民在武汉湖中救人献身的故事,26岁的朱柱,月工资多则几百元,少则几十元,但他每月都会将工资的2/3寄给父母。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挣钱娶媳妇,好替他照顾父母。牺牲那天,又是他去银行寄钱的日子,可是钱还没来得及寄,听到呼救声,他义无反顾,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后来,人们在湖岸边发现了他在情急之中脱下的那只已经破损的解放鞋,再后来,央视到他家乡摄下了全家人指望他挣钱翻修的破屋和他那张简陋得不堪入目的床。然而,就是这么一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却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平民英雄,中国骄傲。朱柱是千千万万务工农民的一员,面对朱柱这样的务工农民,我们一定要善待他们,尊重他们。所以笔者认为,应从道义上努力,基于道德的起码要求,建立有利于改善务工农民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现状,且符合宪法精神的相应法律和法规,让他们体面而安全的劳动,平等而健康地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实实在在地体会到美好生活不仅属于城里人,也属于自己。这是当代城市文明的重要方面。

  我国加入WTO已经五年,我们不要忘记当初争取“入世”的艰难和受到的屈辱。如果说WTO规则是西方为中国入世暗放的门障之一,那么一成不变地将自己的同胞划分为农村人和城市人的户籍制度,就是城里人为农民入城扔下的一块绊脚之石。学习西方要挑好的学,在学人家先进技术的同时,还应学学人家对待同胞的先进理念,这才是真正的接轨,才称得上融入了国际。不要一说职业危害严重,就拿西方当年来比,甚至在设计相应制度时还倒退到西方当初的水平;也不要以为西方提前“进城”就什么都好,正如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实际上还存在于所谓化外之地一样。须知,城市化不能以牺牲务工农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代价;否则,城市的面积虽然越做越大,但离人类所追求的文明恐怕会起来越远。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