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六不宜”
2007-04-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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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部门、行业、单位,都在对基层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是督促、考核基层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也是年终总结、拟订来年规划的“序曲”。不过,要防止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六种不良倾向。
一防“走马观花”。有些安全检查,由于单位多,就点到为止而不求细致,只是走走看看,甚至坐在小车里面浏览一圈。这样一来,安全隐患就不容易发现。
二防本该当机立断的却“缓期执行”。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有的本来能现场解决的,却不及时处理;或者是必须立即处理的,却只是记录在案,来个“缓期执行”,甚至“一记了之”,致使许多隐患有许多次记载都没有得到治理,或者刚检查完就发生事故。
三防感情用事。由于人际交往频繁,在行使安全奖罚权力时,往往带有人情色彩。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往往牵扯到某种利害关系而影响正确评价,或者奖罚轻重不当,不能“一碗水端平”。
四防“以吃代罚”。奖罚制度对促进安全生产有一定作用,但奖罚金额必须要有依据。有的“检查官”甚至向被罚单位提出要求,“带着弟兄们到饭店吃顿饭就不罚了”,这种“以吃代罚”现象把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给吃掉了,取而代之的是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五防“以罚代法”。有的部门检查,主要是为了找罚款对象,交了罚款,“一了百了”,其实是,隐患没完没了,罚款没完没了。不但不能消除事故隐患,反倒破坏了部门形象,搞得怨声载道,实际上构成更严重的隐患。
六防简单粗暴。有的部门去检查,稍有不如意,就抓着某点“违法”或者隐患,开张“停止生产通知单”,为日后推卸责任“留下依据”,却又并不严格督促整改。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让企业知道危险,采取措施防范危险,消除隐患,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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