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的方针,也是煤矿的永恒主题。抓好安全生产,实现长治久安是所有煤矿管理人员动脑子最多,下功夫最大,长期探索追求的大问题。近年来,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煤炭企业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方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安全监察体制的改革,使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但是,由于煤炭生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管理水平的参差不齐,致使煤矿安全并没有达到现实意义的长治久安,为寻求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我们必须站在实践“安全第一”的高度对待安全工作。
一、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新时期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一个新的更高的认识
安全作为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如果忽视其重要性,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甚至见利忘义,置职工群众生命财产于不顾,就会导致各类事故的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实证实,安全就是职工最大的幸福。
搞好安全生产,首先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安全生产绝不是一般性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煤炭企业的工作大局。重大特大事故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而且对本单位的经济发展也会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会引发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还会酿成矿区社会动荡,使职工群众缺少安全感,严重损害企业的形象。由此可见,安全生产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
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就必须站在“安全第一”的高度来对待安全工作。要求煤矿企业一切从职工的利益出发,对群众负责。反映在安全生产上,就是必须确保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广大群众有一个安稳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职工群众利益是一个综合体,内涵是多方面的,而保证其生命财产安全是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广大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安全生产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把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矿、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宗旨,不断消除隐患,遏制、防范事故的发生,及时矫正重生产,轻安全,漠视人的生命权的行为,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坚持预防为主,把握好安全监察的重点环节
井下安全监察要把握好对制度、安全设施、人员的监察三个环节。制度是对安全工作实行科学管理的依据,安全设施是安全生产的物质条件,人员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如果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人员素质差,搞好安全生产就是一句空话。协庄矿安监处的做法是:在制度监察上,按照责权明晰,管理有序,监督有力的原则,围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这个中心,以防范事故的发生为目的,制定了《安全责任追究规定》,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者按照市场化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出台了《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类事故明确了调查处理权限,规范了调查处理程序,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关于典型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对130种典型违章行为规定了处罚办法。同时,建立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制度,把工程质量验收作为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抽调技术骨干进行专门监督检查,查设计,查规程,查措施,促进技术管理规范化,保证技术方案切实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针对性强,执行到位。在安全设施上,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为监察重点,特别把通风系统改造作为安全基础工作来抓,着力解决通风能力较弱,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的问题。在人员的监察上把各级干部安全责任的落实,职工安全技术素质的培训,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作为监察的重点,不断督促检查,以此增强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三、建立经济约束机制,加大事故处罚力度
强化安全责任,通过督促检查来实现只是一个方面,还必须突出以严治处,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奖罚分明。内部安全监察,要把安全工作的好坏与职务、荣辱挂钩,对月度所辖区域发生2人次重伤事故(含幸免事故)的给予负责人及负责人助理戒勉处分,所辖区域本月度再次发生重伤事故(含幸免事故)的区域负责人给予免职处分。要与经济利益挂钩,纵向上,对生产单位实行安全与工资总额挂钩考核办法: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从单位每名员工工资总额中扣除200元,对发生重伤的地面单位,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发放工资。横向上,实行风险抵押金奖罚办法,矿领导承诺“无论经济再困难,资金再紧张,安全风险金奖惩都要及时兑现。”
上一篇:浅谈员工自主保安意识的培养
下一篇:安全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