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故案例看外来施工单位管理
2007-08-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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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施工队经常参与企业项目改造
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可以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自主决定用工形式。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不断增大,工程项目也随之增加,越来越多的施工单位通过竞标参与承包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同时,一些企业把劳动强度大的工作,苦、脏、累、险的工作,有毒有害的作业岗位,临时构筑、拆除、搬迁、清理、维修等工作,包给一些外来施工单位。这些外来施工单位组织工人加班加点工作,在安全管理上却投入甚少,发生了很多本不应该发生的伤亡事故。
三起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透过以下3起事故,可以初步看出外来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事故1:2002年9月5日,某化工厂打算将一空渣油铁路罐车改作他用,找了几个农民工清理罐底残油。工作接近结束时,一名农民工突然想出了“好主意”——用火烧,又快又干净。就这样,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几个人决定动火清罐。在罐口几次点火不着,其中一人便下到罐底去点火,结果他险些葬身罐内。
事故2:2003年5月20日,福建某花岗岩制造厂雇的外来施工队在对水膜除尘器进行施工中,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施工现场不设安全网,所使用的吊板也只是草率绑扎,提升卷扬机无任何保险装置。结果,因载人吊板倾斜,两名作业人员从7米高处坠落,多处骨折。
事故3:2005年6月18日,一外来施工队在某氯碱厂厂房建设工地上拆除脚手架,两位拆架人员将钢管从10米高处随意丢下,钢管击中一名技术员腿部,造成骨折。
从这3起事故可以看出:外来施工单位虽然在用工方面招退自主、使用方便,但是,从整体情况看,施工人员文化素质较低,缺少基本的安全素质和法制观念,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容易出现图省事、赶进度、违章蛮干等现象。另外,企业对外来施工单位管理不善,监督检查不利,也是造成外来施工人员伤害的主要原因。企业职工被外来施工人员伤害或伤害外来施工人员的情况时有发生。
造成外来施工单位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企业对外来施工人员采取以包代管的方法,实际上是包而不管。
2.安全教育及培训滞后,更谈不上日常安全提示,造成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十分缺乏,安全意识也十分淡薄。
3.企业和外来施工单位都未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施工队一味赶工期,企业则只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安全生产被抛之脑后。
4.缺乏必要的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视而不见。
5.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签订类似“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安全管理对策
针对目前企业使用外来施工人员的情况,企业与外来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共同规范相应的安全管理。
1.企业雇用外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承担起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2.企业和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主体合同的首要附件,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3.外来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安全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必要的组织机构,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用工部门要和外来施工单位共同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临时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入厂手续是否齐全,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严重的加班加点现象,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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