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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不能心存侥幸

2008-01-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安全文化 > 安全交流 > 正文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安全生产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是关系到职工家庭生活是否美满的关键因素。而要保证安全生产,就必须要消除职工安全工作中的侥幸心理。

  安全工作中的侥幸心理,最终必然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如去年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因为多处存在安全隐患四次被主管部门下达停产通知,但主管安全的领导却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心存侥幸,最终导致了“5.19”矿难的发生,造成49名矿工死亡,1人失踪的惨剧。去年河北邢台“11.20”铁矿特大火灾和陕西铜川“7.1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也同样是由于相关人员在安全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而发生的。

  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其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安全工作容不得一丝一毫侥幸心理的存在,我们必须高举“安全第一”的大旗,切实树立起“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把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做到不安全的速度坚决不要,不安全的效益坚决不拿,保安全的经费坚决不少,一切为了安全,一切服从于安全,一切服务于安全。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面对任何细小的安全隐患,面对任何的“三违”现象,都不能心存侥幸,马虎对待,要抓紧整治,绝不让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立足之地,绝不让安全隐患有藏身之处。

  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是“以人为本、依法治国”执政理念的充分体现,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对“5.19”暖儿河矿难、河北邢台“11.20”铁矿特大火灾和陕西铜川“7.1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再一次告诫那些在安全工作中心存侥幸者,法律非儿戏,玩火必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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