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街头越来越多的电动车给市民生活带来很大方便,已经成为道路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然而,电动车的迅猛增长,特别是其超速现象的普遍存在也同时成为交通事故的隐患。
优点颇受青睐
电动车之所以受到市民青睐,原因不外乎有:其一,方便舒适,尤其对女士和老年人。时速高于自行车,不用费力蹬踏,快捷舒适。其二,清洁安全。电动车既无废气排放,也无噪声烦扰。其三,成本相对较低。刘女士给笔者算了笔账:市场上的电动车售价大多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价位适中。除一次性购买成本外,电动车的日常开支是很低的。如果与驾驶摩托车每年需支纳的保险、年检、汽油等各种费用相比,它的日常开支微乎其微。
正是由于电动自行车有这些优点,越来越多的市民在选择代步工具时,将目光投向了它。
隐患不容忽视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大,其事故也呈上升趋势。据分析,此类事故主要是因为电动车车速过快、驾驶者思想麻痹、交通法规意识淡薄所致。电动车驾驶者中,大多数人追求高速行驶而改装车辆,厂家也为了迎合这部分消费者的需求而一味将车辆速度提高,加上绝大部分驾驶者原来都以骑自行车为主,驾驶技术不够熟练,安全意识不强,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往往容易出事故。
有关专家认为:1999年,国家质监局正式发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最高限定在20公里/小时之内,总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而电动自行车摩托化倾向愈演愈烈,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当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超过20公里时,危险系数便会成倍上升。大多数电动车刹车方式和普通自行车相同。重量增大、车速加快,惯性也越来越大,势必会有安全隐患。另外,车轮径过小也容易导致行驶中重心不稳而翻倒,至于踏板越做越大、越做越低,则容易在高速转弯中与地面摩擦而发生倾覆。商家在设计产品时,为迎合消费者,故意隐瞒一些缺陷,由于评判一款电动自行车是否合格是由多项指标综合累计的,因此也不好判定此车就为不合格产品。消费者一旦出现麻烦,很难分清责任。
“高速”是卖点
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首次将电动自行车明确归类于非机动车,结束了多年来模糊不清的电动车归属问题。对电动自行车能否上牌,目前没有法律依据来约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在自行车道骑行的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15公里。然而,在城市街头,电动车的速度普遍不止20公里,一些轻摩型电动车最高时速接近40公里。这么快的车速在非机动车道上穿来穿去,对行人是一种威胁,也给警察的管理带来困难。可以说,在所有的安全隐患中,速度快是最大的问题。即使这样,许多商家依然把“高速”作为最大卖点。
近日,笔者来到一家电动车专卖店。当表示想买一款速度高点的电动车时,老板说:“所有的电动车速度都能调,等车过了磨合期,你再过来,我们将里面一个限速线取出来,一般速度都能达到32公里左右。”笔者问如此高的车速行驶起来是否安全,老板信心十足:“放心好了,我们的车是电磁刹车很灵,不会出事的。”
然而据了解,即使如商家所说,该品牌电动车的刹车是电磁刹车,但这种刹车制动也是无法满足一般的电动车在高速行驶时的安全需求的。笔者在店内的产品宣传单上看到,“产品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达到国家标准”,这与卖家所说出入很大。笔者向他提出质疑,对方一脸不屑地说:“那是国家要求的标准,实际上,哪辆电动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笔者接连询问了几家店,无一例外的表示可以取出限速线提高车速。
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问题
电动自行车技术上的不成熟以及售后服务的不到位,让一些电动自行车车主烦心。据消协的统计表明,目前在所有车辆类的投诉中,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质量投诉成了居高不下的新热点,电动自行车所涉问题颇多。一是品牌芜杂。目前市场上的各类电动自行车品牌不下几十种,但规模大、质量好的品牌却不多。二是良莠不齐,部分产品质量堪忧。电动自行车由于技术含量相对较低、车速统一标准得不到有效执行等因素,导致质量缺乏保障,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工商部门已接到一些消费者投诉,反映由于车速超标或车子质量问题而导致在骑车过程中摔伤。特别是“电摩”,行驶速度严重超标,因而安全隐患也特别严重。三是售后服务保障不力。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市场发展较快,价格战打得如火如荼。有些电动自行车的低价是以牺牲服务为代价的。由于经营者大多急功近利,对售后服务不加重视,维修网点少,配置人员、设备不规范,电动车一旦电路出现故障无法修理,或零配件损坏在当地无法配备,就会给消费者带来很多麻烦。有些打着“专卖店”旗号的店铺说关门就关门,消费者对此根本没辙。
电动车还能走多远?
电动自行车数量剧增的同时,其所反应出来的诸如交通、安全、环境等问题也引发了大家的共同关注。
目前,不少大中城市“限摩”,目的就是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减少交通事故,但现在又涌出了那么多电动自行车,不但给交通道路带来了压力,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此外,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中,绝大部分人原来都以自行车代步,而且以女士、老人居多,面对沉重的电动车不仅力气显得小了,而且在驾驶电动自行车之前都没有接受过培训,驾驶技术不娴熟,安全意识不强。记者采访时发现,在大街上,不少电动自行车驶入了机动车道,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极容易出现险情。
据交警介绍,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行驶、能否上牌、如何上牌、能否带人行驶等仍未作出明确规定。所以给交警的执法带来很大的不便,怎样让电动车更规范,减少安全隐患还有待进一步的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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