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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驾驶思维“双重性”的思考

2008-02-21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安全文化 > 安全交流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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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根据

  语言和行为的差错,与思维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有关。因为人的言行,要通过思维去实施,尽管其过程存在着自觉与不自觉、快与慢、全面与片面、正确与错误之分,但归根到底受人体记忆系统在大脑中枢业已形成的思维机制(各种思维习惯)所制约。人的思维既有它积极的一面,又有它消极的一面。因此,当思维受到来自大脑其他因素(信念、情绪、欲望、经验等)影响的时候,就易进入误区。如果没有特殊或与之相应的防范模式,“常人”很难走出这个误区。

  俗话说:“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皱眉”指思维,“心计”指智慧;如果“肚里空空”(缺乏知识、经验),眉头“再皱”,恐怕也没有什么“妙计”上来。这就是说,人的智慧是进行思维的条件,它靠思维去概括、归纳、提炼、重组、生成、运用,使预定的计划付诸实施…… 这表明思维的重要性,是一种独立的智力活动。一个人成长、立业的状况,在其知识层面和相应条件下,与他思维的状况(心理特征、类型、能力)相关。这是本文从这个侧面探索驾驶思维“双重性”的原由。

  古人云:“凡事三思而后行”。它告诫世人要摆正人生每一个起点的自我“定位”——“小学生”位置,以增强自觉性去“多思”、“多求”,从而使预定的计划、方案更加周密完善,实行起来更有把握,避免出错。

  《孙子兵法》中有一条重要作战原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就是提倡人的思维要两面性,切忌一面性。

  事物的复杂性与联系性,要求人们的思维起码要建立“双重性”模式,即“识别的双确认,判断的双侧面,应变的双保险”。处于驾驶中的人们,思维方式更需如此。

  其实,人的“单一性”思维习惯,与认识起源有关。人认识事物,首先是对事物的“直接”感知,即通过人体的“感受器”(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而“感觉”事物,再经过思维活动“知觉”事物。这种“直观性”很容易养成“直观思维”习惯。但“直观”所能看到的仅是事物的表象,至于其内部信息以及一些潜伏、隐蔽信息,“直觉”是看不到的,它还要靠“非直觉”能力(以往的知识、经验),才能比较清晰地认识其本质属性,并预测它的未来。它的标志:突破“直观”思维的局限与束缚,到达直觉能力与非直觉能力有机组合的较高思维境界。而“双重性”思维,正是向这个较高思维境界的一个飞跃。

  基于“双重性”识别与判断的应变“双保险”

  在一些因驾驶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中,有些驾驶员常常只重“己方”(自车动态),不看“彼方”(车况、路况)。他们想变(线)就变,想超(车)就超,想转(弯)就转,有的甚至冒险逆驶、占道行驶、不循规让行,总以为“对方看到我,对方会避让,对方不敢撞我”,把自己的“半条命”交给了别人。据某省市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的统计分析,与驾驶员有关的事故10913宗,占全年事故总数13400宗的81.4%,其中,变线869宗,超车179宗,转弯404宗,逆向行驶356宗,占道行驶210宗,不按规定让行1828宗,仅上述6项就有3844宗,占35.2%之多。就事故的直接起因而言(不顾忌后果),这无疑是思维的片面性所带来的恶果。

  对事物的感知、确认、切忌“见风就是雨”,而应对所感知的信息进行验证、校核,通过比较加以证实,这就是“识别的双确认”;所谓“判断的双侧面”,是指既看事物的正面(正常、有利、己方),又要看其反面(异常、不利、彼方),按当时当地的客观情况和一般规律,作出正面判断(主判断),又要至少作出另一种具有某种较大可能性的负面判断(副判断);然后根据主、副判断,采取相应措施,备有“两手”,留有余地,一旦第一套措施不适用时,第二套措施立即跟上,达到挽救危局的目的,这就是“应变的双保险”。

  例如,通过设有“红绿灯”信号的平交路口,在确认“红灯灭、绿灯亮”的同时,还需要确认“没有违章抢道的车辆、行人”,方可正常通过。去年在广州至从化路段的一个平交路口,一辆中巴车司机只看“绿灯”亮,急忙踩下油门通过,不巧与一辆从路口左侧“闯红灯”的货车相撞,导致中巴车上十几位乘客受伤。也许这位司机认为:自己“百分之百”遵守交通规则,对方因闯“红灯”承担全责。这种想法似乎没错,但是,即使对方“百分之百”担责(经济赔偿、法律责任等),可给乘客、家庭、社会带来的损伤(自己差点也把命搭上)能补回来的吗?其实,通过此类设有“红绿灯”信号的平交路口,也潜伏着不少风险。据美国1998年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成因的分析,因闯“红灯”而发生的车祸就死亡了2300多人,约占全年死亡总数4.8万多人的5%。这就是说“识别的双确认”,不仅能有效地保护自己,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挽救”或避免对方的过失而可能带来的损失,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判断的双侧面”,也是“双重性”思维方法的一个重要环节。前几年在广州市区发生过一起交通死亡事故,一辆大客车在正常行驶中突遇一妇人从右前方路旁“横穿马路”,客车司机仅从行人横穿方向、速率这个侧面判断(其相对方位角由大变小),认为可以从本车左前方通过,便向右(该行人身后)打了一把方向,不减速照样直行,就在他认为可以“让清”时突遇该行人转身向后跑,但已躲避不及将其撞、压身亡(据事后责任划分,大客车担责50%)。其实,行人违章横穿马路无非存在三种情况:突然横穿、突然站住、突然后退。如果该司机有后面两种情况的另一侧面判断,其应变处置就可能达到较高层次:立即减速、快速点刹或紧急制动,确保车辆的运动惯性得到有效控制,同时注意一下车道两侧路况,以便必要时可以向路况较好一侧辅以适宜的方向机动。这样,既可达到让清行人,也可避免碰撞其他路障或冲出路面的目的。这就是“双保险”的意义。在动态的作业环境中,“单保险”往往是不保险的,这也是一条重要的概率法则。

  鉴于此,对动态系统操作人员的“双重性”思维训练应高度重视,它是科学职业培训的较高级形式,要求操作人员在目标识别、判断、处置等环节都具备“双重性”思维,防止“单一性”决策。这对减少操作失误有重要作用。同时,由于识别、判断、应变是一个连续的认识过程,前一环节的失误,可在后一环节的“双重性”思维活动中得到补偿,因而,推行和运用“双重性”思维,可望把人为失误导致事故的概率降为“单一性”思维的1/2n(n为层次数),这在生产安全活动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改善思维通道,提高思维质量

  由于人的思维是在各种社会环境及其相应活动中逐步养成的,因而也具有实践思维的基本特性。它无疑要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干扰。诸如,人的直觉能力与非直觉能力有限,特别是人的立场、动机、情绪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制约着人的思维,改变思维的方向,偏离了正确识别、判断、处理客观事物的轨道;堵塞思维的智慧通道,使人体原有的技能与能力变形、变态;甚至失去理智,导致人的行为失控。也就是说,思维的局限性,对人一生的命运有重大影响。

  有的驾驶员的思维通道似乎充满着“炸药”,可谓“一触即发,一点即炸”,容不得别人的过失与“无礼”,甚至“以牙还牙”而出人命。有的爱钻“牛角尖”,听不进别人的意见,总是客观原因一大堆,上安全课打瞌睡,只相信自己的经验,只相信自己的眼睛,可谓“不见棺材不落泪”。有的一事当前爱打“小算盘”,久而久之,潜移默化,自然成了习惯;而人体的习惯有一个特性,即反射性,在反射性在作用下,他那把“小算盘”极易在大脑皮层的思维序列中起“始终在前”的“定位”作用,诸如超载滥载,“要钱不要命”之类,特别是在紧急关头,大脑皮层一旦“闪现”那把“小算盘”,人体的“效应器”(肌肉、腺体)便会迅速执行大脑皮层那把“小算盘”的指令,即所谓一念之差,一步之失,后悔莫及。有的总得意于“以‘快’为先,处处占先”,喜欢“钻来钻去”(频繁变线),“超来超去”(频繁超车),恨不得自车两侧长出两张“翅膀”……  殊不知“鬼门关” 的看门小鬼也许正在向你招手,接收那些“十肇九快”的冤魂前来…… 据日本警视厅对事故驾驶员的心理调查,有急躁情绪的占80%,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其实,道路交通参与者,都是来去匆匆的“过客”,各有各的“一本经”。对此,应善识大体,善解人意,善忍宽容,善顾大局。人的可贵之处,在于对自己、对家庭、对企业、对国家有较强的责任心。否则,人的思维难免要走入歧途。

  总而言之,要走出思维单一性的“阴影”,似乎很不容易。这不仅因为人的思维层次与其智慧层次有关,而且更与思维的人格气质有关。从某种程度上讲,人的性格特征,也许“注定”或者说左右着人一生的命运!因此,怎样提高人的思维的整体素质,从根本上防范人体可能出现的较大差错,也是值得探讨的另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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