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补牢”、“未雨绸缪”和 “警钟长鸣”。这三个成语,作为千百年来人们防范事故和灾害的经验总结,闪烁着唯物辩证法的光芒,不失为做好安全工作的警世恒言。
“亡羊补牢”是与“未为迟也”联系在一起的。乍看起来有点“马后炮”的味道,但换一种思维方式看,闪烁着变教训为经验、“吃一堑,长一智”的辩证法光芒。因为,人类正是从无数的失误和挫折中吸取教训变得聪明起来的。正如恩格斯所说:“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的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的快。”然而,现在有些单位出现了“亡羊”的问题后,不是把工作重点放在赶紧“ 补牢”上,而是弄虚作假、隐情不报,结果使问题越“捂”越多,以至于由小事故酿出大事故。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在“补牢”的同时,痛定思痛,找出事故的原因。倘若能从别人“亡羊”的教训中,举一反三,那更是聪明之举了。
如果说“亡羊补牢”是对已经发生问题的补救,那么“未雨绸缪”则是强调把工作做在“亡羊”之前。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的,而且是有一定规律的。事故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作为一种矛盾,也遵循一般矛盾发展的规律,同样是可以认识和预防的。有道是:“功在无功之处”,说的就是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用于经常,通过点点滴滴、坚持不懈的努力,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这样做表面看似无功,实则隐含着真功、细功和硬功。
“警钟长鸣”的内涵和价值,在于它的精神意义。思想上常备不懈,行动上才能高度自觉。现在常有这样的情形:一些单位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时,反倒什么事都不出,而当完成任务休整时,违规违纪的事却冒了出来;发生事故案件后,头脑中安全这根弦绷得很紧,而一旦安全形势好转后,觉得可以松口气了,结果事故又接踵而至。“却是平流无险处,时时闻说有沉沦。”实践证明,这措施,那措施,思想上警钟长鸣是最好的措施。只有做到无险有警,有备无患,才能从根本上打牢预防工作的基础,让安全与我们永远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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