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 业务合作 | 联系方式



评论



分享

“水中青蛙”给我们的启迪

2008-04-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安全文化 > 安全交流 > 正文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美国某大学做过一个几乎人所共知“青蛙实验”,它过程很有意思:实验者将一只活蹦乱跳的青蛙猛地丢进沸腾的开水锅里,这只青蛙竟能奋力跃出水锅,死里逃生。隔半小时后,实验者又把那只青蛙放进了同样大小的盛着凉水的锅里,然后,用温火在锅底慢慢加温。刚开始这只青蛙还能悠悠哉哉地享受温暖,随着水温的逐渐升高,直到它几乎被煮熟,想要跳出时,已经全身瘫痪,无力再跃了,最终死在水中。

  “青蛙实验”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后果一般还不会很严重;而一些缓慢恶化的事件,在潜移默化中往往让人们疏忽,以致造成损失。

  在安全生产上,人们同样也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对于重大危险源,由于有充分的警觉和认识,会紧绷安全这根弦;但在面临的是一般危险源时,就往往容易放松警惕,于是潜伏下祸患。其实,青蛙之所以最后跳不出来,就在于它的“违章”、“麻痹大意”和“不负责任”:青蛙的生活和活动场所是池塘,而它身处铁锅不出来,即是“违章”;它对缓慢升高的水温不能觉察或觉察了不在乎,显然“麻痹大意”了;它身处异境,危险来临,反映迟钝,最后不能跳出铁锅,这是对自身的及“不负责任”。积少成多、集腋成裘,当少量的“违章”、“麻痹大意”和“不负责任”累积起来,就成了危机生命的“大事故”。

  我们电力企业的工作环境,客观决定了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高风险和不确定性。为此,需要每一名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强化安全意识,时刻警惕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种细小的苗头。如果把我们为了安全生产而采取的一切安全措施称之为“善”,把“违章”、“麻痹大意”和“不负责任”称之为“恶”。那么,我们就一定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每个人自身的安全,其实就来自我们对“隐患”的正确判断和防范措施上,只有提高警惕,不做那只“水中青蛙”,我们才能确保安,有了安全,个人、家庭才能幸福,企业、社会才能和谐。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