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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电力企业安全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员工和管理者的素质是两大要因,该两大要因构成了事故的内因和外因,内因包括员工的观念、行为、素质,外因包含管理的模式、力度和评价方法。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从6个方面控制好内、外因。
1内因 1.1第一个“结”——员工的观念
目前,电网企业安全管理,整体上尚属于“要我安全”的态势。尽管上上下下苦口婆心,作了很多努力,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仍未形成“我要安全”的局面。员工的“我要安全”意识淡薄,很多员工“不怕受伤害怕伤和气、不怕违章怕麻烦、不怕规章怕领导”,该制止的不好意思制止、该拒绝的不敢拒绝,一个个小隐患、一次次轻度违章就从大家的眼皮底下溜过,久而久之酿成大隐患和严重的违章。不出事故只是侥幸,万一真的出了事故,就启用全家人的眼泪来减轻处分程度,让“恩爱有加”的各级领导也难以下“重”手,这个念你初犯、那个下不为例,到了生命受到伤害的时候就悔之晚矣。
上述问题的根源在思想,所以解决这个顽症的有效办法就是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养。从而使员工自发地、主动地、持久地按制度办事,让家属永久地、情愿地支持职工,真正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让我的家属安全。
1.2第二个“结”——员工的行为
从大量事故统计的概率来看,人员违章造成的事故远远大于设备缺陷和环境因素所致的事故,约占90%。设备、环境当中的危险源的数量是有限的、固定的、易控的,而人员的行为是动态的、影响因素又是复杂的,因此,必须实施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用明细的作业指导书强制规定作业程序和要求,用清晰的管理手册强行规范作业标准和行为。但往往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现场作业人员不愿受他人所控,工作负责人不愿多管“闲事”,班长、安全员有时拉不下面子,久而久之,有些员工对“三违”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所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要从制度执行的源头做起,在起初推行“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时,就要向军队学习,采用强制性的手段。
当然采取强制性手段并不排斥思想教育工作的开展,主管生产的领导也必须学会两手抓。既要抓生产、又要抓思想。
1.3第三个“结”——员工的素质
任何一项作业都是通过“人”来完成的,员工之间素质参差不齐,某一个人的素质也有降低之时,对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掌握滞后,这都会使作业危险大增。员工素质还体现在工作中的每个环节、每个动作当中,表现形式实难掌控,常有一些非危险点的环节、隐患升级成事故。因此,低素质员工在岗是第一危险源,重视低素质员工的管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迫切之举,岗位培训亟待改善。一要抓好针对性培训,如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等要烂熟于心;二要抓好新设备、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的提前培训,做到心中有数;三要抓好事故多发点、危险点辨识培训,做到知己知彼;四要进行细节培训。
2外因 2.1第四个“结”——管理的模式
如今的电力安全管理,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并成立领导小组和安委会,建立两个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级级制订落实方案,快报简报,网会例会,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现场的“三措一案”、“两票三制”件件齐全。但制度健全不等于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要发挥好安全管理的职能作用,关键要打破传统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管理方式,要在坚持常态上、细节执行上、模式转化上下功夫。
2.1.1坚持科学管理
用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取代笼统、模糊、运动式的管理要求。量化描述安全管理行为,将量化标准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以量化的数据作为提出问题的依据、分析判断的基础、考察评估的尺度。利用各专业的作业指导书,进行引导、调节、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矫正不规范行为。
2.1.2进行针对性管理
明确分工(两个体系)、明确职权和责任,最好将市、县公司的安全监督主权上挂一级,由总工程师兼任安全总监。明晰描述各级职责,务必使大家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
2.1.3推进管理模式的转化
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人人皆知作业者违章承担什么责任,管理者缺位或处理不到位,承担什么责任。
2.2第五个“结”——管理的毅力
有的单位安全工作时时在做、安全事项天天强调、安全制度样样齐全,可就是感到心中无底,事故有随时来临的可能。原因何在?一种情况是工作做了,但没有做到点子上,缺乏针对性;另一种情况是制度执行了,但很难坚持到底,缺乏持久性,怕“得罪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工作做得不周密,缺乏细致性,因小失大。
要正确看待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曲折和反复,坚持反复抓、抓反复、经常抓、盯着抓,问题不解决不撒手。问题消除后,还要关注巩固提高,形成抓安全的良性循环。
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要变督察为抽查、变明查为暗访、变检查为指导,用违章、异常的发现率来衡量检查、抽查活动的绩效。作为安监人员,要公正、严格执法,反之也要承担责任。
2.3第六个“结”——管理的评价
长期以来,我们对企业安全的考评只看结果,即判断“两头——出事与没出事”,没出事就是成绩,出了事就一票否决。结果在现实中,不少企业就“掩耳盗铃”,捂住异常盖子,甚至报喜不报忧,最后违章不止、隐患不断或给日后埋下了许多“一触即发的”事故隐患,违背了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
其实不出事不等于没问题,有问题并不可怕,怕就怕长时间没发现问题。必须承认,在安全管理上,无论哪个单位、哪个阶段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善于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才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谁对问题发现的早、解决的快,谁就能取得安全管理的主动权,谁就算有成绩。所以对安全绩效的评价方式应采用“结果+过程”,重点更应放在防微杜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
就问题而论,有历史累积和当期所现之别,有的显而易见,有的则深藏于复杂的表象之中。能否见微知著、透过现象看本质,特别是发现一些深层次问题,是对管理者观察、鉴别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抓落实能力的检验。比如有的企业天天强调安全,一些安全措施就是落实不好,甚至“一边出经验,一边出问题”,这都与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够有关。在工作中,有的缺乏预见性,看到眼前没出事就不想以后会不会出事;有的缺少敏感性,虽然问题就在身边,却“不识庐山真面目”。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也是抓落实的起点。因此有必要用“问题发现率、解决及时率、整改到位率、违章举报率、监护缺位率、事故追溯率、责任处理率”等来评价过程。如对违章查处,设置举报奖,对责任人尤其对缺位者的责任处理必须明确,谁不兑现就严肃处理谁。让“严”体现在平时,让“奖”兑现在当时,让做“老好人”的干部或安监人员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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