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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讲点“保命哲学”

2008-05-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安全文化 > 安全交流 > 正文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在全国人民奔小康,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权观念、以人为本观念、民主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有必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重新审视伤亡的意义和价值。
 
  笔者认为,在和平建设时期,更应当以最小的伤亡,或者零伤亡来换取最大的利润,国家如此,企业更应如此。除非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负伤是应当避免的,因而负伤也不好说是光荣的,至少是不应当提倡的。

  人的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中央提出“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始终如一地坚持了这个宗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从职工个人的角度来说,既有获得安全保障、享受工伤待遇等权利,也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的义务。安全教育时也常说“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因此,从业人员通过自身的自觉行为,避免和减少职业伤害应当是安全生产的应有之义。
 
  过去提倡“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批判“保命哲学”。以笔者愚见,抓安全生产不妨讲点“保命哲学”。请听时下安全生产月富有人情味的口号:“留一生安全给自己,送一份平安给家人”、“安全是一种责任,为己为家为他人”、“安全就是生命,健康就是幸福”。从安全生产的角度来看,“保命哲学”颇有合理性,“光荣负伤”反而不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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