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力行业的安全形式总的来说是越来越好,各种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各种反违章措施出台,使得安全工作日上台阶,但令人堪忧的是基层单位的违章行为仍时有发生,罚款及转岗等措施都用上了,但并未能根本杜绝违章,有的当事人更是不忧反喜,个中原因复杂,但有一点却是清楚的,当事人是故意违章,目的只有一个:从巨大的安全压力下解脱出来。
对于此种故意违章现象未从事安全生产一线岗位的人是很难理解的。在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环境下,为了确保安全,各种活动、各种制度、各种措施应有尽有,层出不穷,形成了保安全、反违章的高压态势,大有万无一失之象,但却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管理层在进行安全体系设计时,忽略了安全行为人的主观感受。作为安全生产中的诸因子,人是最重要的因素,既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也是执行者,人的主观及心理因素对生产活动影响很大。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具体到电力安全生产中就应是以人为本,实现人和安全生产环境的和谐,实现员工价值和企业价值共同成长。在当前电力体制下,安全制度体系及反违章措施的制定,更多的关注结果和目的,却忽视了行为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心理及主观感受,更多的时候罚重于奖,很大程度上将员工仅当成安全生产关系中的安全管理对象,而不是安全生产管理者,造成了员工心中产生了“要我安全”而不是“我要安全”的消极思想,在具体安全生产行为中表现出消极的一面,甚至不惜故意违章来转到非安全生产岗位,从而达到从巨大的安全压力下解脱出来的目的。大家也许都知道在军队中政治动员的重要性,说到底政治动员就是尊重士兵的心理感受,通过政治动员来让他们明白为何而战、为谁而战。动员的结果是虽然死亡危险随时来临,但士兵们都豪不畏惧,勇往直前、攻无不克。相反不进行政治动员,不尊重士兵心理感受,结果只能是士兵不明白为谁而战,认为是上级要自己打仗送死,抵触情绪很强,自然作战时士气低落、畏惧不前,甚至出现了士兵自残以逃避战死的现象,因为直面死亡,恐惧和生存压力是空前的,求生的本能使得他们自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同理故意违章出现在奖惩不等、责权利失衡、安全压力越来越大的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环境下也是一种必然。
话说回来,故意违章作为一种现象有其产生的独特原因和背景,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者更应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在制定安全制度及反违章措施时要注意以人为本,制度及措施更人性化些,奖励力度更大些,多关注安全生产一线人员工的心理和主观感受,给他们更大一点的心理承受空间,努力推动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实现人和环境的和谐统一,从根本上杜绝故意违章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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