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观看有关电力安全生产录像片或看到兄弟单位的事故通报,心里便久久不能平静,深深感到,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业务素质差,监护不到位,宝贵的生命就会不知不觉在自己或他人的疏忽中失去,不能不令人痛心。可痛定思痛之后,也给我们以更多的警示,保证安全的前提必须要从自己做起,从点点滴滴细节做起。
身为一名电业安监员,首先要掌握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理念。其次,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明确自己的工作责任,以不变的高素质安全理念应对万变的安全事故,坚决杜绝和严厉制止违章操作,拒绝执行违章命令,积极消除隐患。如果因为一时疏忽或大意督查不到位,没有把一些安全隐患及生产现场上存在的问题查出来,一旦留下这些安全上的“漏洞”,后患将是无穷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当惨剧发生后才清醒过来,一切的一切都为之已晚。在做到“三不伤害”前提的同时,增添“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一条职责, 对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最恰当不过了。
“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虽然仅仅平添了8个字,但现实意义和作用可谓非同寻常。“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强调的只是个人主义和自律行为,多少有些“各扫门前雪”的自律与他律的结合而已。
细察我们身边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虽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认真剖析起来,其中因监护不到位而导致惨痛的事故绝不在少数。之所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监督人员(或工作负责人)的思想深处缺乏足够的保护他人意识所至,从而让违章现象在眼皮底下从容而过。“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实质就是一种“监督”,就是要求我们看到危害安全生产的违规行为再不能碍于情面说不出口,再不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而对于违章者来说,千万不能再有“狗捉耗子多管闲事”的错误想法,也许正是由于安监员或同事的一句提醒,才使得你的生命得以继续。对于及时发现和制止自己违规行为的那些同志,是不是应该真诚地说一声“谢谢”呢?
工作要大家干,安全生产要共同抓。至此,也许大家己经看得出来“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这句话在我们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了,那为何不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把它添进我们的“三不伤害”中,变成“四不伤害”呢?让安全理念这一砝码显得更重一些呢?让我们的电业员工,时刻将“保护他人不受伤害”铭记心中,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严格按规按章规范化标准执行,事故就能避免,安全的防线才会牢固。愿我们所有的电业员工在工作之中都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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