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盛夏,面对酷热高温,生产现场不按要求戴安全帽等现象越来越多了。有人说,大热天的,不戴安全帽干起活来头脑清爽多了。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明文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是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之一。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现象,折射出一些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和一些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不严。
也许有人会反驳,戴好安全帽与安全生产没有必然联系,戴好安全帽并不能直接保证安全生产。正是这样一种思想,才让不戴安全帽成了职工和管理者双方都忽视的问题。
劳动防护对劳动者而言,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试想,一名不能按要求对自己的安全负责的员工,谈何严格履行规章制度,谈何对企业的安全负责,对用户的安全负责。不戴安全帽表面是对个人安全的不负责,实质上是对安全规章的漠视,对安全要求的懈怠。
对于管理者而言,要求职工戴安全帽,是到现场工作的第一项安全要求。它既是保护职工头部安全的必要措施,同时也是一次安全行为教育。职工在戴安全帽的一刹那,就会在潜意识里给自己一个严格遵守安全规章的良性意识,而潜移默化地约束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行为。这个细节的强化,胜过许多空洞的说教。
戴好安全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良好开端,是良好的安全素养的表现,是自觉地履行好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的思想基础。
为了安全,请戴好工作帽。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