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责任者查出来了,并进行了严肃处理。处理了相关责任人,按说事故有了结论,应该画上一个句号。但是,笔者认为结论不是结果,也不是“句号”,而应该是反思的开始,是“问号”。比起处理结果来,人们更关心的还是事故的成因。
认真分析近年来发生在煤矿的各类安全事故,我们就会发现这些事故很大部分是责任事故,归于一点,就是“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甚至已经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也好,安全管理松懈也好,安全投入不足也好,千隐患万隐患,思想上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
这些问题是一朝一夕的积聚吗?是一井一面的偶然吗?不是。它恰恰是由于当事人一点一滴地应付,一次一次地漠视,而致聚少成多、积重难返,终于像瓦斯一样,累积到临界值时,一触即发。
很多人说国有煤矿之所以受损严重,是因其矿井规模大、职工人数多、井下管理复杂,事实上这也从反面告诫我们:人命关天,你的一点麻痹就是一条“祸根”,很可能就把自己甚至大家当作了牺牲品。量变最终会引起质变。在此笔者提醒各位安全工作者,尤其是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思想千万不可麻痹,牵一发而动全身,也许在你眼中不起眼的小问题,会影响全矿区的安全生产的整体思路和布局,由此带来的后果可能就会不可估量,代价也极其惨重。
由此看来,我们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之后,要把找思想认识上的差距,作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的首要任务来看待。安全管理滑坡、“安全第一”意识淡薄,不仅在发生事故的单位存在,而且有相当多的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也存在。如果我们不及时剖析,痛下决心纠正,那么,今天发生在这个矿的事故悲剧,明天就可能在另一个煤矿重演。
为了对矿工的生命负责,为了矿区的稳定和发展,让我们人人都把住安全关,清除并杜绝思想意识上的“最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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