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与新闻报道有关,在企业中了解到一些安全生产事故,发现许多安全生产事故的当事人或责任人,事后都流露出悔恨之情:有的悔不该思想麻痹,没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的悔不该图省事,怕麻烦,违规进行机械操作;有的悔不该连续加班,进行超负荷工作,身体疲劳,缺少睡眠而发生事故……
最近就有一例事故发生在某企业里,一位员工由于连续加班,天亮前,头一晕,眼一花,一只手指头被机器“吃掉”,变成了缺指的残疾人。事故已经发生,再后悔也改变不了严峻的事实。“后悔”是无“药”可医的,要想不后悔,就该先服“预防药”,防患于未然。
无论是当事人,还是责任人,大凡因事故带来了痛苦而后悔,究其根源,往往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使本来可以避免的灾祸降到自己头上。而造成过失的思想根源是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在作怪。比如说,在失火方面,若是老老实实地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对老化的电线进行更换,对其它火灾隐患认真进行整改,火灾就不至于发生。在机器方面,及时检查,该做的防护装置及时装上。在时间方面,按照劳动部门要求上下班,操作时间不宜过长……但有的人心存侥幸心理严重违规操作,只求生产进度,忽视安全制度,认为哪有那么严重,就真的会发生事故吗?因此,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能拖则拖,能敷衍则敷衍,结果让灾祸有了可乘之机。有灾祸(事故),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再比如说,有的企业主,为了节约开支,添置的是旧设备,车间里的电线严重老化仍然舍不得更换,只要能出产品(有效益),过一天算一天。
世上没有后悔药,要想不后悔,还是从头开始,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待安全生产有个科学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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