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一单位在安全教育中,让事故当事人、受害者现身说法,讲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操作的危害以及事故给自己吸取事故教训,不忘安全生产。读罢这篇文章,笔者不禁为之鼓掌叫好。
要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就要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然而,有些单位认为在安全教育中只要读读事故通报、学学安全文件就可以了,教育方法简单,内容枯燥,提不起职工的兴趣,使安全教育收效甚微。采取让事故当事人、受害者现身说法的教育方法,更具有针对性,增强了教育内容的说服力。更易于让职工接受。
“以人为鉴,可知得失”用身边事故教训教育职工,无疑能更直接答回职工的疑问职工,告诉他们该怎样操作,不能怎样操作,从而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职工能从这种教育中明白:做了不应当做的事会有怎么样的后果,会受到怎样处罚。职工从血的教训中受到教育,就会增强安全意识。这种教育方式能提醒违章者戒除侥幸心理,在生产中遵章守纪,从而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上一篇:消除人的安全意识隐患
下一篇:“四力四点”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