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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命的拷问

2008-09-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安全文化 > 安全交流 > 正文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每当看到媒体上报道的一起又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嘎然而止,每当一起事故还没有烟飞云散,另一起事故又接踵而至的时候,我们的心头难道不曾震撼吗?

  人来到世上偶然的,走向死亡是必然的。谁都知道生命是最宝贵的,维护好一个个微弱的生命,从小的方面讲,这是一个人应有的最基本权利,从大的方面讲,这是实现统筹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要素。现实的情况却让人无比心寒,据有关资料统计:2003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达13.6万多人,其中煤矿事故死亡6702人,特大事故平均三天一起。就在今年,密云灯会踩踏事故、吉村大火、浙江大火……面对这些大的事故,人们似乎开始麻木与无助。

  我们在为这些不幸离去的亡灵挥泪送别时,也不得不对安全监管部门与工作人员担忧。他们一次次奔波于事故调查现场,一次次地总结经验,一次次地召开安全会议,可到头来,还是难免迎来一次次的事故发生。

  历史不应忘记,也不应该忘却,在2004年元宵节时,北京密云区密虹公园死伤事故发生,三十七条活活的生命为此不会瞑目。众所周知,元宵节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作为灯会,其观赏的人定会人流如织,组织单位难道连这最基本的要素都没考虑到,准备不足,他们自认为去年承办过活动,有着丰富的经验,可在密虹大桥这个关键的安全问题上走了神。去年有人在桥的两头执勤,今年却无人看管,观者可自由出入,其次,组织者没有准备好如救护车,甚至连公安人员也没有。假如做到了以上两点,三十七条性命定会无损。

  出了事故瞒报、迟报的现象也大有市场。明明是人死了,还要把他的尸体送到医院进行诊断,明明是死了7个人,却先只上报死3人,其余正在抢救。值得欣慰的是,随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前那种“不组织抢救,破坏现场,转移遗体”的现象渐减少,可上述现象的发生,往往是安全部门“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批示多”,一旦出了事故,在惩治中涉及到的领导却少乎甚微,其次处理也较轻。

  对一个企业而言,安全生产是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许多企业都曾有过事故带来的惨痛教训和无法弥补的负面效应,也体会到了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带来的有形与无形效益。

  不少人认为,那些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似乎远在天边,其实,很多安全隐患就在眼前。许多人对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失误常有发生。有的单位具有上万人的大集团,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却难找一人,有的单位安全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这不得不引起注意。

  上个世纪90年代末,河南新安县北冶乡桃园煤矿,因生产极不重视安全而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6名矿工葬身于井下。据有关消息反映,每名矿工均按两万元赔偿。一条人命与两万元相等,中国人的性命如此不值钱。之后一年多,各地的小煤矿为谋求最大利益,不顾工人的生命,导致爆炸、塌陷事故层出不穷。这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太轻,对死者的赔偿太少。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人物。平凡的、不平凡的,都站在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撑起一把伞,为别人,也为自己。

  血淋淋的生命在告诉我们,安全不是粉面桃腮,必须把安全刻在心上,落在实处。只有强化忧患意识,强化对生命的郑重承诺,时刻如屡薄冰,如临深渊,才能真正地负起安全之职。

  生命逝去如斯,请大家倍加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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