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电厂在组织职工学习《事故通报》后,将通报的事故,结合企业实际编制成问答试卷,对职工进行测试,并把考核成绩纳入职工年度绩效考核之中,以督促职工扎实学习、牢牢掌握。
某班组在学习《事故通报》后,组织全班职工来到斗轮机现场,针对某电厂一女工在进行斗轮机检查时发生的一起人身轻伤事故,结合实际情况,讨论、分析事故原因,检查斗轮机安全状况,并安排斗轮机操作人员对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分析,意为把通报的事故刻入脑、记在心。
笔者认为,这两种学习《事故通报》的方法值得提倡和借鉴。一直以来,在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思维定势中,《事故通报》几乎等同于“通报事故”。上面将一纸“通报”印发下来,企业例行公事地层层下达、层层“传递”,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分别在不同层面的会议上“严肃”地通报,这种“通报”就是宣读,照本宣科。宣读完了,就等于通报完了,也就等于学习完了。一报了事,就算完成了任务。
殊不知,这种“一报了事”的学习方式,带来的效果微乎其微。某发电厂在2004年迎峰度夏期间,发生了一起重大事故,该事故与刚刚通报过的一起事故如出一辙,便是有力的证明。
因此,学习《事故通报》决不能一报了事,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联系实际,吸取别人的教训,积累自己的经验,做到以史为鉴,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学习的效果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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