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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安全带 安全带给你

2009-04-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安全文化 > 安全交流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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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起交通事故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李某和王某乘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在临沂路发生了交通事故,李某毫发未损,张某受伤较轻,王某受伤却较重。经调查,李某想在车内睡觉,担心车辆刹车,睡不安稳,便系了安全带,王某没有系安全带,在事故发生时,王某被甩出车外,导致受伤较重。为保障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对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的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有关统计表明,驾驶人、乘坐人员系安全带时车辆事故的伤亡率远比未系安全带时低得多。经调查发现,驾驶人、乘坐人员在使用安全带的问题上还存在许多误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系安全带是高速公路行车的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能发挥其高速度,在较好的公路上通常只能以50~7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一般的公路上只能以30~5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乡间公路上多数情况下只能以20~30公里/小时速度行驶。路况不佳,车速不快,常常使不少驾驶人、乘坐人员错误地认为系安全带是多余的事。殊不知,这种思想的存在对驾驶车辆、乘坐车辆埋下了事故隐患。每次说起系安全带的事儿,都总是不屑一顾地认为“哪能那么倒霉会遇上事故?”。正是基于这种侥幸心理,好多人开车时经常不系安全带。一般只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时候,才会系上安全带;而在所谓的“低级别公路”上行驶时,就想不起来系安全带。“路程不远,一会儿就到了,用不着系那玩意儿。”有这种侥幸心态的人不在少数。事实上,城市道路纵横交错,人流、车流密集,很容易发生事故。不论是在高速公路、低等级公路,还是在城市街区,安全带同样重要。有的时候,危险就是在不经意中发生的。

  二是“我驾驶技术高”,是怕麻烦的少数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借口。有些驾驶人多年驾车没有出现事故和事故苗头,他们认为多少年没系安全带都平平安安地过来了,系安全带驾车很不习惯、很不舒服,因此常以各种借口不系安全带,更有甚者,还亮出自己的一套理论:自己是经过风雨、见过世面的驾驶人,若系上安全带,发生事故时反因安全带所困而脱不开身,危险性将更大。有的驾驶人、乘车人系上安全带以后,衣服就被弄得到处是褶皱,为了美丽的衣服她们放弃了安全带。她们爱美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可是在美与危险面前,她们却宁可承担危险,也要选择美。有的乘车人认为坐别人的车系安全带是对别人驾车技术的不信任。因此碍于面子,在不经意间失去了安全带的保护,到头来受伤的总是自己。

  三是系安全带是驾驶人和副驾驶座上乘车人的事,与后排座的乘车人无关。如今,汽车安全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虽然安全带、安全气囊等有关行车安全的装置早已为人们所熟知,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听到:“驾驶人和前排座乘车人应系安全带,坐在后排座的乘车人不系安全是安全的。”甚至有的人说:“汽车有安全气囊、ABS、EBD、ESP等,不用系安全带也是安全的。”而有很多轿车后排坐椅套都将安全带包裹在内,就是想系也没有办法。

  四是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不理解。太麻烦懒得系,安全带的重要性对部分驾驶人来说是耳熟能详了,可是他们却很少主动去系安全带,只是当他们看到警察时,为了不被罚款,不得已才系上,有的驾驶人干脆“披”着安全带。他们的想法是典型的“懒人心态”,这些人往往了解安全带的重要性,但因为懒得动,所以很少主动去系安全带。只有遇到了实实在在的危险以后,他们才有可能克服“懒人心态”,主动系好安全带。近年来,交警部门在一些主要路口、路段安装了“电子警察”,对不系安全的行为进行取证,但驾驶人却与“电子警察”玩起了捉迷藏,在有警察或“电子警察”的地方,驾驶人比较守规矩,在没有警察或“电子警察”的地方,驾驶人却不那么自觉。甚至有的驾驶人、乘车人认为查处不系安全的行为是交通警察与群众过不去。

  五是盲目心态,不知道怎样正确使用安全带。大人不用系,孩子必须系。有的人开车时不愿意系安全带,但每次只要带孩子开车,他们总是给孩子系上,生怕孩子有个闪失。他们可能不知道,他的做法恰恰是害了孩子。据研究表明,儿童不宜使用安全带,这样做不但起不到保护作用,反而会对孩子造成伤害。如果儿童坐在一般的汽车座椅上,安全带的上部分正好勒在其颈部和头部,这样当遇到事故时,安全带本身就会对儿童造成伤害。假人模拟实验表明,安全带对6岁以上的儿童可以起到保护作用,而对6岁以下的儿童则害大于利。而相应的措施是,儿童应采用专用座椅,而且座椅应可以调节,儿童乘坐时应调高座椅,直至安全带确实放在了与成人相同的位置。

  针对使用安全存在的误区,主要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驾驶人、乘坐人员系安全带的自觉性。汽车在运行过程中,前方突然遇到障碍需要紧急制动或突发性相撞时,驾驶人和乘车人员必然受到一个强烈的向前惯性力,如果未系安全带,驾驶人和乘车人员就会直接撞向前方,有的甚至被甩出车外,轻者头破血流,重者危及生命,人的生命是保贵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系上安全带,一旦发生事故,则可有效地避免人员碰撞而大大减少人员损伤。因而,要进行全方位的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驾驶人、乘车人珍爱生命,使群众了解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性和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的必要性,增强机动车驾、乘人员守法意识,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正确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在驾驶或乘坐汽车时自觉系安全带。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应当结合“普法”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来进行,从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建设精神文明和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高度,来认识交通法规教育的意义,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是要把查处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作为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车辆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事故的发生常常与许多因素有关,忽视了任何一个细节,都有可能增加事故的损害程度。无可争辩的事实证明,安全带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安全带的技术也在升级换代,而在中国,驾乘者安全意识的改善却没有跟上步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首先要以身作则,给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作榜样、作表率。并加强路面管理,严厉查处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不系安全带”是我们在实际交通管理当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逃避检查和处罚的操作性极强。在查处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时,绝大多数驾驶人在隔好远看见交巡警检查时,当事人就开始“系安全带”。绝大多数被拦截后的驾驶人都会辩称:“我在你检查时刚刚才解了,只不过你没有看到我解安全带的动作而已”。致使“不系安全带”的证据得不到及时固定,当事人态度强硬,民警心理不塌实,加上容易引发矛盾等,路面执勤时,对这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率极低。由于没有正确的措施,治理“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效果往往不明显。对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路面执勤中,要持之以恒地抓好查纠和处罚,针对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难的特点,上路检查时一般要有两名民警,要做好分工配合,一名民警拦截“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车辆,一名民警使用摄象机进行摄象,收集证据。让善于狡辩的驾驶人在证据面前乖乖地接受处罚。通过此手段来约束驾乘人员的违法行为,提高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安全带在发生交通事故或紧急刹车的关键时刻,确实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命之带”,系上安全带无疑是给宝贵的生命增加了一份保险。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地系好安全带。

  三是加强“电子警察”建设,增加覆盖面。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作为一种时尚的代步工具已逐渐成为老百姓的日常交通工具。然而令人忧虑的是,相当一部分汽车驾驶人或乘车人不系安全带行车,成为安全行车的一大隐患。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有的人根本不系安全带,等被执勤民警查到了,才拉出安全带系上;还有一些乘坐人员发现路面有民警执勤时,才将安全带赶忙系上,过后又把安全带放开,现场查处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较难。在日常交通管理中,路面执勤交警查处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罚也比较轻,根本起不到教育的目的。这就需要加快“电子警察”建设,通过增加非现场执法的覆盖面,加大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取证工作,依法严纠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对不系安全带违法的驾乘人员,一定要一视同仁,严格按照处罚标准从严处罚,该罚款就罚款、该记分的记分、用足法律手段,形成严管态势。让那些不自觉的驾驶人、乘车人不在心存侥幸,养成自觉系安全带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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