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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习惯性”违章和“侥幸心理”性违章的区别

2009-10-12   来源:江西省靖安县供电公司    安全文化 > 安全交流 > 正文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构建一个和谐、安全、稳定的供电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目标,树立和维护国家电网的良好形象,是我们每个电网员工的职责和义务。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高危性,许多安全隐患如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就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也将严重损坏国家电网形象。

  总得来说,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由两大因素构成,即“人为因素”和“设备因素”。而“人为因素”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占的比率是相当高的。所以《安规》在针对“人为因素”造成安全事故较高情况下,对人员操作都作了硬性规定和规范,可“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还不能得到根本上的杜绝,安全生产事故还时有发生,这又是为什么呢?

  其实“人为因素”是由两种行为构成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习惯性违章”和“侥幸心理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大多数是一种无意行为,是在日常的生活工作当中养成的不良习惯。拥有“习惯性违章”的人,性格一般较随意,故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此类违章,只要及时提醒、干涉这种习惯性违章很快就会得到改善和纠正,生产事故隐患很容易得到消除。

  而“侥幸心理性违章”是一种心理行为,其行为存在很多“故意行为”和“冒险意识”这种人一般来说,资历较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自命不凡”拥有“侥幸心理”的人在生产工作中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是“老手”,既使是发生突发事故也能应付自如。也许在以往的生产过程中确实幸运的处理过一些突发事故,久而久之,潜意识里就有了这种“侥幸心理”。因为“侥幸心理违章”存在很多“故意行为”,因此在实际生产过程当中发生违章,即使是干涉纠正,却不一定能够取得好的效果,甚至会有可能产生抵触情绪。

  针对“侥幸心理性违章”我们始终要让他(她)明白一个道理:“水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能耐大的死在自己的能耐里”这个道理虽然难听,却是至理名言。

  不管是“习惯性违章”还是“侥幸心理性违章”,都有它的特性,只要我们平时加强安全学习,认真提高安全意识,对症下药,从根本上遏制,从源头抓起,并在生产过程中,多花点心思,多点关爱,对于违章,敢于严正指出和批评,并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严”、“爱”结合,相信由“人为因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会很快得到改善和消除的。

  关爱你我他,幸福靠大家,愿我们每个电力员工都在爱心的氛围里开心工作快乐生活。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打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供电环境,为电力事业健康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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