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企业不仅要搞好生产经营,还必须搞好劳动保护。笔者认为,作为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主体的企业工会组织,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在“三要”上作努力。
要思想到位。能否做好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思想是不是到位。所谓思想到位,就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最重要的职能,职工合法权益包括政治权益、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而维护职工的人身安全是最基本的,离开人身安全的维护,就谈不上政治权益和经济利益的维护。因此,工会组织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来抓,树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第一的思想。
要工作到家。所谓工作要到家,是讲工会要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工作纳入长远目标、近期计划和议事日程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摆到优先加强的地位。同时要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做到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或杜绝伤亡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查清原因。一句话,就是把工作做到家。
要责任到人。责任要到人,就是要建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责任和监督责任制。要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制度。如果说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那么企业工会主席就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行政、工会两套班子成员也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同时抓好专职人员的落实也尤为重要。只要各级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形成监督网络,真正把安全生产、劳动维护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就能减少或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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