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了解到,近日某企业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结果相当一部分人员成绩不及格。这种情况值得我们深思。有的企业在安全工作中,经常组织一线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考试,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定期检查基层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却忽视了机关干部自身的安全学习和安全管理。作为管理者,这种企业的机关干部好似灯盏一样照亮了别处,却把自身隐藏在暗处。在安全工作中,要谨防这种“灯下黑”现象。
安全工作的“灯下黑”,实质上反映的是干部的责任心、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执行力等方面存在问题。有的企业机关干部对上级的决策部署、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不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只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嘴上说得动听、口号喊得响亮、纸上写得漂亮。这种现象使安全管理的力度和成效从上至下层层递减,最终使安全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安全工作的决策与制度最终靠人来执行,如果执行中存在着“灯下黑”现象,那么再好的决策部署、再完美的制度,都只能是墙上画虎,成为摆设。因此,抓安全必须切实防止“灯下黑”,要采取措施消灭机关干部的安全“盲区”。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与执行安全工作述职汇报制度、定期检查考试制度、机关干部与基层安全责任点考核联挂制度、基层检查考核机关制度、安全事故问责制度等,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责任心,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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