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又把兜里东西给洗了……”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听到这样的悔叹声。总有那么一些人,在衣服进水后才想起兜里还放着不能着水的东西。这是一起洗衣者不经意间造成的“事故”,那么造成这一“事故”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洗衣者不知道“洗衣前检查衣兜”这一常识?还是没有预见到这样做的后果?很显然都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是洗衣者未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如果有人觉得用“洗衣事故”来论安全有点儿小题大做的话,那么若干年前发生在笔者同事身上的事故,却散发着浓重的血腥气:在单位,他是有口皆碑的好职工,遵章守纪,敬业爱岗,不仅获得过“安全标兵”的荣誉称号,而且还当过一段时间的工长。然而有一天,却突然传来噩耗——身为电工的他在家装修房屋时不小心触电身亡!听到这个消息,我简直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残酷的事实,却不会因为我们的善良、惋惜而有丝毫改变。
这两个看似有天壤之别的事例,透析其原因却有着惊人的相似——它们都是由违章作业引起的;“肇事者”都存在着侥幸、麻痹、松懈等消极思想;他们事先都晓得违章作业的后果,知而为之,明知故犯;他们都没有将遵章守纪变为自身的行为习惯……
习惯,是指长时期养成的不易改变的动作行为、生活方式、社会风尚等。我们知道,养成好的习惯不仅让自己受益终身,还会惠及他人及社会。相反,恶习、陋习不仅贻害四方,败坏社会风气,最终还会自酿苦果,咎由自取。
行为心理学研究表明:21天以上的重复会形成习惯; 90天的重复会形成稳定的习惯。而英国心理学家通过实验发现,95%的人养成一种习惯的时间在18天至254天之间。18天也好,254天也罢,只要把好习惯转化成生活的一部分,人就会做到“习惯成自然”,而不再需要刻意坚持。让安全理念变为行为习惯,实际上就是把贴在墙上的、印在书中的、讲在嘴上的规章制度烂熟于心,并严格落实在行动中,以牢固的安全意识,促进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
由此可见,把安全理念转变为行为习惯,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不仅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付出艰辛的努力,更需要一种安全自律意识,即在日常工作中,用安全的制度、规章、标准、原则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自我调节,让自身产生针对违章违纪的“抗体”,从而对滋生各种违章违纪的“病毒”(各种消极情绪)进行自觉地抵制和排斥,形成免疫力,最终达到消除违章违纪之“土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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