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纵观全文,其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出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旨在通过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需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管,更需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离不开单位每一个层面、每一位员工的努力,个人认为以下四支队伍缺一不可。
要有一支英明果断、富有向心力的领导力量。企业领导是单位的决策层,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中,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包括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领导不但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者,更应该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模范执行者,生产经营单位的物质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规章制度制定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以及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等,首先要靠领导层来保障。《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实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明确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这既是和谐干群关系的需要,更是企业领导深入一线现场、排查发现隐患和处置紧急险情的需要。
要有一支年富力强、富有创造力的中坚力量。企业的管理层是安全生产的中流砥柱,既包括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也包括其他各科室、车间甚至班组的负责人,安全管理特别是现场管理尤为重要,需要每一个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既不违章指挥,又能监督从业人员不违章作业,还能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事。通过强化安全管理,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时检查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检查的动态机制,形成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确保隐患的整改效果。
要有一支全员负责、富有执行力的基层力量。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基础、重心在基层,每一个从业人员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单元,他们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因此要重心下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要使每一个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还有更高的要求,必须经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依法行使安全权利,严格履行安全义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
要有一支素质全面、富有战斗力的应急力量。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要加强事中监管、过程管理,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后能否快速、高效的进行施救,是防止事故损失扩大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强化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居安须思危,思危要有备,有备方无患,因此,要坚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树立功能适用、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应急理念,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财力支持、装备保障、技术支撑等各个方面加快应急救援建设,建立一支关键时刻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应急力量(他们是上述三支力量的兼职人员),并按照一专多能、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日常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万一发生事故,能迅速有序、安全高效地施救,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上一篇:对一次“冒险”行为的反思
下一篇:从优生优育看“三同时”与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