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量部门工作的这段时间,我发现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时常令我如鲠在喉,若由我说出恐难逃为本部门辩解之嫌,但如放任其蔓延不仅会对体系运行造成危害,而且会使我们的员工和管理者站在本位的立场上丧失担当责任的勇气。思忖良久还是决定一吐为快。
质量部门在行使体系督察职责时,经常会就发现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依据《维修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下发“发现问题纠正单”。其中大部分的问题都能得到整改闭环,而有些问题不但不被责任部门所接受,沟通整改往往是一波三折,有时甚至不得不惊动主管领导最终以行政手段干预解决。那么,到底是什么令人如此纠结?纠结到不但不端正态度正视问题,反而总是以千般理由,万般借口进行狡辩,千方百计的用一个极端特例来寻找程序中的漏洞,一旦发现程序未明确、未具体、未提及和无法解释特例时,就好像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开始推诿扯皮,亦或是将其作为挡箭牌,将问题的矛头反弹回质量部门,俨然一副一切与我无关的模样。更有甚者甩出一句“我觉着我们没有任何问题,是你们质量部门的程序有问题,我们无法整改,要整改你们就整改程序好了”作为对督察者的回答。面对如此的傲慢与偏见,我不禁要反问程序到底是谁的程序,而谁又该遵守程序?
一般而言,飞机维修单位的《工作程序手册》涵盖质量管理、工程技术管理、维修计划与控制、维修过程、航材管理、人员培训、工具设备与维修支援、部件修理及通用维修规则的诸多方面,可以想见质量部门的人员不可能对基地各系统、各专业、各工种的知识、流程都了如指掌。所以在编写每一个程序之初,大都是相关部门的领导及专业人员编写初稿,由质量部门组织讨论,并审核其与适航规章及上位程序的符合性以及加入一些必要的管理要求。定稿后逐级审核并最终由维修单位责任经理批准生效的,也就是说《工作程序手册》是一个维修单位的法规性文件,它规范了各个体系的运作和衔接,每一名干部和员工都必须遵守,其权威性和严肃性是毋庸质疑的。我们认为,假如程序能够解释和规范大部分的维修活动便可视其具备相当程度的可操作性。当然,我们还必须客观的认识到,由于组织编写程序的质量及相关专业人员不是立法领域的专家也没有渠道接受相关培训,因此所编订的程序存有漏洞或是不完善之处是必然的。凭心而论,世界上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都客观存在漏洞,也未必能解释清所有的法理,况且每个人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其他方面的差异也会导致其理解的不同,否则也就不会出现控辩双方为各自利益对簿公堂的现象了。
作为基地手册程序的管理和控制部门,我们始终对各部门通过正规途径所提程序修订意见持欢迎态度,也将会一如既往的认真评估、及时修订。而那些平时组织讨论程序时不重视,对程序好像也没什么意见,一旦被检查出问题时,便开始临时抱佛脚穷尽之所能的死抠字眼、攻击程序的行为实在有悖于维护体系健康的初衷,其目的完全出于为自己的工作疏忽进行辩护,是万万不可取的。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浅显不过的道理告诉我们无论做事、做人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质量及安全部门的例行督察无非是依法规范维修单位的各项工作,促进“规章操作、手册维修”理念的养成。内部检查帮助发现问题,分析整改提升管理原本是件好事,接受检查一方理应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积极态度予以配合、整改以及妥善解决问题,切莫拿程序未尽之处说事儿,否则,习惯成自然后我们何以面对适航当局的检查?
对程序进行有效管理以及依据责任经理批准的程序对维修单位各部门进行体系督察是适航规章赋予质量部门的职责,程序的解释权属于质量部门,在程序未作出评估修订之前,质量部门有义务也有权利维护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在此也恳请各部门的广大同仁予以理解和支持。保障我们目前现有程序、制度的执行力,需要所有员工群策群力,需要大家对制度建设有全新的认识,需要管理人员带头执行,这样才能使基地的制度化建设取得应有的成效。我深信只要我们本着从基地的大局利益出发,共同正视问题、面对挑战、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发现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的各个体系一定会沿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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