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条例的施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加上地方制定的相应规章以及企业的制度,对安全生产来讲不可谓不全,不可谓不严,但生产安全事故仍然形势严峻,居高不下。我想大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是束之高阁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起到作用,成了吓唬人的纸老虎。
制度要真正走下墙,我想首先要明确企业是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企业制定的制度、自己就必须严格的执行,而不是摆架子做样子。其次是对外要有诚信,既然制度是工作的前提,是行为的规范,是处事的准则,那么我们说话办事就一定按章办事,言而有信。比如对项目管理来说,应该一个制度一个标准,不因人而变,因人而异。第三,有了良好的制度还必须有言必行,行必果的良好执行能力。一个人工作面貌的好坏,一个单位形象的好坏,一项工作落实的情况,很大程度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
生产安全从中央到地方,从企业到个人都非常的重视,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如今年是隐患整治年,国务院又布署了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百日督察等活动,企业也采取了很多相应的措施,让我们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有了更多的期待,期待这些措施不要又成了挂在墙上的纸老虎,而是真正的走下墙来,变成每一个人的自笕行动,有效地抑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步入良性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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