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效益的基本保证。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靠管理,不在于运气。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担责任。有人经常抱怨说安全工作难做、难管、难对付。安全工作有难度,这是事实。其中最难的就是安全责任不落实,某一个层面经常出现“断路”。如果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层面都能按照有关要求把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安全工作形势就会得以大大改观。此处安全责任,并不是出了事故以后追查的责任。当然,出了安全事故,责任一定要查。但最根本的,是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只要我们心中常想安全责任,耳畔长鸣安全警钟,把安全生产教育抓在前,预防事故工作做在前,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在前,安全隐患就可以得到治理,安全事故就能有效遏制。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工作月月有,天天讲,日日谈,但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屡见不鲜,习惯性违章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屡追其究竟,最终还是没有“尽责”。“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如何“明确责任、落实责任”,首先思想认识必须到位,保证安全责任的落实 。安全生产能不能搞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程度。要树立“抓不好安全的领导不是称职的领导,抓不好安全工作不是合格的领导”的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身体力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为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和氛围。 其次是用系统的、严格的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落实好领导负责制,形成“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具体的领导责任的工作格局;实行部门分管负责制,加强专业指导、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实行岗位专业负责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落实责任追究制,凡是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监督。要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就要突出安全工作的严肃性、管理者的权威性和落地有声的果断性。因此,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把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纳入安全工作惯例。同时建立全员性的安全监督网络,人人成为安全工作的监督员。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治理整顿,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扎实工作、超前防范,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定期组织安排各类安全大检查,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安全工作搞得较差的单位要责成有关部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监部门的作用,要经常听取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对他们的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和监督,使他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尽职尽责。 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奖罚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逐月考核并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在考核中结果和过程必须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实发挥作用。完善奖罚机制,突出重奖重罚的原则,定期开展考核评比,通过奖罚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自觉地去搞好安全生产,达到降低事故频率,减少经济损失的目的。
安全生产是一门系统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永恒的主题,也是我们永远的责任。我们每个人只有强化安全意识,立足岗位,更加自觉地认识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责任,更加自觉地从细节入手履行自己应尽的安全责任,更加自觉地把落实安全责任作为热爱企业、忠于企业的定律,以个人尽责促进团队尽责,以团队尽责共筑企业平安屏障,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保障企业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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