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安委会发文在全集团广泛认真开展“三不伤害专项活动”,要求在活动中明确“三不伤害”主体中“你、我、他”的作用和位置,从逻辑和内涵上确认“三不伤害”彼此间的内在关系,这对于开展专项活动,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什么是“三不伤害”?就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一,不伤害自己(我)。在有些职工心中,认为天下哪有自己去伤害自己的行为和道理?其实,这种想法是十分有害的,比如,我们明确规定岗位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像装卸工上岗必须戴安全帽,而且安全帽一定要“生根”;又如上船作业必须穿救生衣,再如电工在作业前必须确认作业对象是否“带电”?又比如调车作业中摘、挂钩前先确认有无“天窗”?还比如到码头行走、参观时要确认左右上(头上)下有无机械作业等等,笔者来港工作已经30年了,当年在装卸公司工作,现在又在铁运公司,“眼见耳闻”不少自己伤害自己的事故,大致可以概括为:自己不注意行为是否安全、对安全操作规程轻视和麻痹、没有确认自己的工作或行为是否安全、是否会对他人造成伤害等。不伤害自己说起来容易,而做起来最难,近几年铁运公司发生的几起人身伤害事故,绝大多数是“自己伤害”自己的!
第二,不伤害别人(他)。如何做到不伤害别人?特别是操纵机械(万能机、吊车、门机、桥吊、机车、汽车)人员,最容易伤害别人,这也是港口企业在人身伤害事故中“伤他”比例最高的事故类别。故尔,机械司机在上岗前就必须做到“无杂念、不疲倦、不酗酒”,作业中做到“勤观察、勤确认(障碍、行人、配合作业的工友、作业空间等)、不马虎”,作业后做到“勤回顾反思(已经过去的一工班,是否为下一班留下不安全的隐患)、勤检查保养(机械设备)、勤学习揣摩(师傅或同事经验)”。不伤害别人实际上就是指我们作业人员,时刻要把工友、同事、他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第一位,不违章、不冒险、不麻痹、不侥幸,尤其是在特殊环境(狭小的作业空间、船舱内)、特殊气候(暴雨、冰雪、大雾)、特殊时间(中午、凌晨、节假日),注意他人的安全,把握自己手中的方向盘、操纵杆,控制油门速度,尽自己最大努力,为他人营造一个安全空间。
第三,不被别人伤害(你)。如何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里既有主观也有客观因素。首先,自己要遵守行为规则(交通、作业),比如通过铁路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行人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其次,与机械配合作业要掌握一旦发生“意外”时的最安全躲避位置,过去在装卸生产中发生的多起装卸工被机械伤害事故,很多就是因为作业人员不注意与机械配合作业必须的安全站立位置和危急时的迅速躲避空间,而酿成人身伤害事故(如在“关”下行走、舱内作业站立位置不当、在码头行走不注意装卸机械运行、穿越货垛时未确认机械通行、在停留的机车或车列穿越时没有确认机车或车列是否移动、是否开“天窗”?)。为什么会被别人伤害?这里很大程度上是被伤害者的思想上主观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总认为不会就这么“巧”,总想投机或偷机,总想着“万一”中的概率对于自己那真是太巧合了,因此出现“抢道、冒险、蛮干、投机取巧”,用我们常说的话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甚至“赌一回”!
做到“三不伤害”的关键是我们在每项工作、每道工序、每个工作要领和环节,切实做到“三控”——自控、互控、他控,在细节上做文章,由行为理念上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发生本质性的变化。
在我们常说的360行中,港口作业工人是比较的高危险行业,一些岗位更是高风险岗位,要我们“高高兴兴上班来港,安安全全下班回家”,绝不是一句好听话,而真正确保“你、我、他”的“三不伤害”,就必须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人命关天”的思想理念,上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要以“严是爱、松是害、出了事故坑三代”的利、害关系来教育员工,不要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去验证我们已经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规章制度!用“每天都是新起点”,“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上标准岗、接标准班、说标准话、干标准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等理念警醒我们的思想和行为,让生命之树常青,健康之花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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