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现场的重点工作部位常挂有 “违章作业等于自杀,违章指挥等于杀人。”的安全警示牌。读过之后,便会有不寒而栗之感,违章竞能与刑事案件划上等号,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静下心来仔细想过,便会明白警示语的深刻内涵。
纵观电力行业内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不论大小,其罪魁祸首都是习惯性违章所为。每一例血淋淋的事故,无不让人触目惊心,违章作业使健康身体受到伤害,导致无法治愈的伤残,甚至会失去鲜活的生命;违章有时伤害的是自己,有时会伤害到他人,更有甚者则会伤及到一群无辜人员,真可谓害人又害已。
违章如同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工作人员一旦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就相当于点燃炸弹的导火索,瞬间便会酿成惨祸;这就等同于一名自杀者点燃身上的爆炸物或是将锋利的匕首刺向自己的心脏一样,对生命的漠视导致生命之花的过早凋零。
违章是导致事故的人为因素,只有杜绝麻痹大意的思想,彻底根除习惯性违章的侥幸心理,才能从行动上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拒绝违章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相信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不愿成为向自己痛下杀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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