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安全执行偏离有直接的关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执行能力是控制伤害事故的有效途径。
笔者认为,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过程中,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指引下,采取了不少新方法,也取得了不少新成果。然而,当前的安全执行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0)作业员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有法不依,使安全文件、安全制度及安全规定无效执行:(2)作业员工在作业时没有对安全信息进行确认,没有对动态的危险源进行再辨识,导致冒险蛮干;(3)个别管理者对安全监管流于形式,使作业员工的违章操作没有得到及时纠正,日积月累演变成习惯性违章,遇到激发因素就会导致伤害事故:(4)个别管理者对安全工作持有得过且过心理,不管事、不敢管事、怕得罪人,对上层组织应付,对员工纵容;(5)个别管理者带头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简化作业程序,带出的团队便成为违章作业的团队,一旦持有侥幸心理,便会视安全文件及安全制度于不顾,容易造成伤害事故;(6)个别问题员工没有正确的安全观念,不能正确对待安全考核,不能自觉提升自身的安全素质,使安全执行存有死角与盲区;(7)对事故进行责任追究时存在偏差,相关责任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戒,没有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8)没有营造良好的安全执行氛围,部分管理者没有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示范效应,员工没有树立主动安全、自觉安全的意识,作业时没有危险意识:(9)各层级管理者应对发生的伤害事故不能从自身找管理原因,心态不端正,导致安全执行能力虚弱,不出事故是偶然,发生事故是必然的恶性趋势。
针对安全执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1)各层级管理者及全体员工应严格维护安全文件、安全制度及安全规定的权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作业员工无论何时、何处都应体现“安全绝对优先”的思维,真正地想安全工作之所想、急安全工作之所急:(2)作业员工应对自身的每一个动作进行细化分解,必须进行安全再确认,在现场做好危险源辨识活动,务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真正做到“三不伤害”;(3)各级管理者应加强过程安全监管,对违章违纪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惩戒,不能纵容迁就,管好安全是积德行善、纵容违章就是犯罪:(4)各级管理者应加大安全检查的频次,现场及时纠正安全执行偏离情况,并坚持不懈地进行纠正,使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得到根治,夯实安全“双基”工作,确保安全工作形势处于良好的状态:(5)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予以控制,防止引发连锁性的伤害事故:㈣针对问题员工安全意识差、安全技能低等情况,应采取安全准人制,安全达不到上岗要求,必须进行再教育、再培训;(7)进行事故责任追溯时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文件认真执行,做到不包容、不讲情面及不讲客观,使安全惩戒达到预期的效果;(8)各级管理者应抓好安全执行的正反两方面典型,不断提升各层级的安全执行力,防止出现两层皮现象,别让安全文件、安全制度及安全规定“睡”在抽屉里,而应务实地应用到现场作业中,使各层级管理者及作业员工能够有效规避安全风险,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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