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一次战友的聚会上,闲聊叙旧的过程中,无意间听到战友谈到工作中遇到的一件事情。说起我的这个战友,他晚我三年转业,回到地方后被安置在一家国营企业,每天的工作就是主要负责后勤仓库的物品摆放、定期保养与清查,工作的性质虽然有点枯燥乏味,但是工资待遇上还算可以,平日里也就这么平平淡淡地工作着。可是前段时间,他所分管的仓库,在一个夜晚却突发大火,幸亏当时人员在场扑救及时,并没有酿成太大的财产损失。当时我就问是否他也在场,他幸灾乐祸嘿嘿一笑地说幸亏当晚不是他的夜班,倒是把和他搭档的伙计吓得不轻。后来事故原因查清了,原来是和他搭档的伙计在清查仓库时,由于烟头没有及时踩灭,从而导致了这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后来聚会结束以后,作为单位的安全员,习惯性地就将这件事联想到了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因为我们水利系统也有自己的防汛物资仓库,也有自己内部的仓库保管员,虽然我们有自己管理物资仓库的技术方法和科学经验,但是在这里我所要说的,并非通过这件事情告诉大家,我们还要时刻警钟长鸣、引以为戒那么简单化、形式化。而是要通过这件事情,思考如何更深层次的做好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
不知大家有没有察觉到,在当今社会上,无论各行各业,对于安全生产管理这个课题,不管作为领导者抑或是管理者、执行者,目前普遍存在两种错误倾向:一种就是对待抓安全生产工作消极怠慢,掉以轻心,甚至于麻木不仁,置若罔闻。严重一点地讲,认为安全生产说白了就是可有可无的一项工作,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的产生,归根结底不外乎有两点简要概括:一是安全管理法律意识淡薄。二是毕竟没有“出问题”,没有客观性地意识到,如果一旦出现问题的后果严重性。
另外一种就是遇事惊慌,反应过度。由此可以看出,这肯定是出现问题了,出现问题怎么办,损失毕竟是造成了,而且是不可挽回了,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大眼瞪小眼。接下来面对的就是,领导害怕担责任,职工害怕“挨板子”。以至于当初很容易解决的“小事情”,最后演变为“大事情”。其实这两种倾向对安全生产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正确的工作态度应当是按照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办事,把对待安全生产的工作热情和科学的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客观正视,对出现的安全问题不怠慢、不急躁,尊重安全生产自身的客观规律,科学化、人性化地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从事物的最根源抓起,具体体现在达到本质安全上下真功夫。安全生产工作也只有这样耐心细致、科学严谨地“一点点抠”,才能尽最大化地避免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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