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电网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偶有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什么日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不断加大的安全投入却不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呢?笔者认为,还是忽视了小节好,直至酿成大事故。
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电网企业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有关安全奖惩、监督和违章查处的规章制度已是十分完善,在安全工机具、安全防范上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安全监管也更加严格,安全基础应该很牢固了。不过,偶有发生的人身伤亡安全事故,则说明了在我们的安全管理还有漏洞和薄弱环节,还有需要改善和完善的地方。
俗话说“因小失大”,很多事故究其原因,还是不经意的违章或者说不好的工作习惯造成的。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少数安全监管人员对严重违章敢于动真格,并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而对一些看似简单的违章行为或不安全工作习惯或视而不见,或轻描淡写,不严厉指出和纠正,不向当事人讲明后果和危害,使责任人未受到应有的安全教育,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不好的工作习惯,危及安全生产。
例如,进入生产现场正确佩带安全帽的问题,按规定应系好并系牢安全帽下颚带,以防范意外坠落物对头部造成伤害。这本是一个简单的保护过程,但也有人对此不以为然,特别是临时聘请的民工,因为安全意识的淡漠和缺乏,这种情况更为突出,在工作现场不系或不系牢安全帽下颚带。更为严重的,少数安全监管人员也无视其违章事实的存在,使这个本是违章的行为形成习惯,给安全生产埋下后患。
再如,登高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抛掷工具物品的问题,许多员工有这个习惯,只要看到下方无人,什么坏瓷瓶、绑线、螺栓等等,就通通往下扔,而不是用绳索传递。按理说,下方无人,对无用或不易损坏的物品,抛扔一下也不是多大问题,但问题是一旦养成抛扔的习惯,保不准就会扔到哪个行人或同事身上,扔出个事故来,你说危害大不大。
因此,各级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在安全管理上出大手笔、做大文章的同时,还要加强对一般性违章、轻微违章甚至不安全工作习惯的教育和查处,对类似违章行为,要毫不留情、严肃批评和指正,阐明利害关系和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对连续、屡教不改者,辅以经济处罚,使其受到应有的教育和惩处。要通过不断的、长期的纠正、查处,让员工改掉这些坏的工作习惯和一般性安全违章行为,养成安全作业、遵章作业的好习惯,夯实安全基础,保障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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