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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领导 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9-03-27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政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近几来,山东省政府相继出台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全省上下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正反两个方面经验基础上,山东省委2008年10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机制保障,必将对今后我省安全生产事业发展产生积极重大影响。

  “党委领导”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

  建立以“党委领导”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这是由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实需要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指出,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全国各族人民必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设富强、民主、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声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民生为重;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生产,生命至上。因此,加强各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既是履行宪法、党章,又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理念的体现。

  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党的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强调“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理念和任务目标,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这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是当前各级党组织面临的一个重大政治任务,必须认真对待,加强领导,强势推进。

  实践证明,只有各级党组织重视和关心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一个地区的党组织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安全观,就会对这个地区的安全生产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哪里的党委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哪里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就好,哪里的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就落实的好,哪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法制建设、制度建设、科技兴安等工作就抓得好,安全监管力度就大,安全生产形势就持续稳定。因此,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始终保持有一个良好安全发展环境,必须紧紧依靠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强力推进。

  “党委领导”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居于核心和统领地位。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环境”。所谓“把握方向”,就是要正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方向,保证安全生产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谋划全局”就是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研究确定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思路,解决影响全局的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战略”就是研究制定“安全发展”的长远规划,确定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政策”就是制定事关全局,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重大政策;“推动立法”就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现依法治安;“营造环境”就是通过党委各方面工作,为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体制环境和文化环境。

  “党委领导”是促进责任落实的根本措施

  政府及其部门是在党委领导下,并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通过党委的组织领导、正确引导、监督约束等制度措施,督促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政府通过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在这个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中,“党委领导”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通过定期召开常委会,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应建立完善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支持、督促、保证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为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应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为落实“政府监管”职责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协调、督促人大加强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为“政府监管”提供法制保障。

  2、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本。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任何时候、任何工作都必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党委、政府工作布局上,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优先的位置上抓,做到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

  3、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各级党委要引导各级政府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志之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生产能力。

  4、贯彻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针。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用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和懈怠。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5、把安全生产纳入干部考核内容。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中央一再强调,抓好经济工作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是更大的政绩。各级党委、政府应通过逐级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严格考核各有关部门、下一级政府以及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委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在山东省委、省政府2007年制定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绩效评价体系中,GDP指标与安全生产的分值权重相同,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区和单位“一票否决”,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上抓,促进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6、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各级党委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应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环境。党委宣传部门应督促新闻单位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同时,利用党校这个平台,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7、把安全生产纳入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应把安全生产纳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布局中,积极开展以防范事故为重点的平安市、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和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企业的治安“人防、技防、物防”监控网络作用,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形成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8、把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作为一项治本措施来抓。党员干部的任何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都必须受到党纪的制裁。各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执行中纪委发布的《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纪查处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决定、命令、指示的行为。对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不仅要追究政府、企业“两个主体”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负有责任的“党组织负责人”给予党纪处分,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为“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更加有效的促进机制。

  “党委领导”是推进“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保障

  “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是“党委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业管理”是国务院制定的12项治本措施之一。各级党委应研究加强和发挥“行业管理”的政策和意见,督促政府落实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做好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渔业生产、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应注重发挥工业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政府授权,增强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做好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围绕加强和提升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研究制订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行业安全标准;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政策、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及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本行业安全生产科研攻关,开展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本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督促全行业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社会监督”是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的必要措施。各级工会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妇联、共青团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维权意识。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新闻单位应加强舆论监督,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重大安全隐患要予以曝光。政府有关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应认真做安全生产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都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和新闻单位,应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安全促发展,用安全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使各级党委能够从全党全社会的总体工作布局中,更好地把握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事业的康健发展。特别是通过党委强有力的领导、行业部门的有效管理、社会全方位的监督,构筑起促进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必将推动安全生产状况尽快实现根本性好转,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