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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008-01-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字面上分析,就是通过宣传教育的方法,使交通参与者产生一种意识,在熟悉基本道路交通法规的基础上,懂得遵守法规的重要性,从而自觉遵守法规,保护自己,避免伤害别人。从这个意义上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在预防,是交通管理工作的前沿阵地,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所以,结合从事基层一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多年的体会,人人皆知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那么,如何预防交通事故,如何降低交通事故对中小学生的侵害呢?做好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从当前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现状谈一谈粗浅看法。

    一、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现状及分析

    (一)学校教育方面:交通安全基础教育薄弱。学校主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很少,即使有交警部门来督促,多半都是走走过场而己;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差不多都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学校将学生的安全责任完全寄希望于家庭和社会;学校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掌握不实,缺乏必要的考试、考核和督导;教育的对象层面窄,仅限于小学生或低年级的学生,中学生很少有上交通安全课的,更不用说参加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了。

    (二)学生自身因素方面:一是由于中小学生自身具有生性好动、好奇心强、争强好胜、天生贪玩、心理脆弱、记忆力强等特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当前,中小学生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有: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及未满18周岁无证驾车和偷开机动车;过马路时不作前后张望,随意抢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追爬、攀趴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骑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嬉闹玩耍、双手离把或单手扶把等;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等。二是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较少。由于中国的应试教育,造成了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现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相对较少,对110、122、120这些常识性的报案电话也不太熟知,因而常常出现中小学生骑车上车、成群结队,步行上路,搭乘公车、不守秩序等现象发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及时报警,从而给肇事逃逸驾驶人以可乘之机。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方面:一方面从警力而言,警力严重不足是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由于基层中队及一线民警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工作忙,日常交通管理勤务已显得捉襟见肘,因而面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少数同志确实存在为完成任务而走过场的现象。另一方面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枯燥。上交通安全课、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报告、播放电视光盘和图片展览几乎是惯用的几种宣传方式。缺少针对性、新颖性,中小学生接受效果相对较差。

    (四)各职能部门方面:

    政府各职能部门漠然对待校园的交通现状。各职能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只浮于表面。二是社会舆论及各大宣传媒体对校园的关爱缺乏热情。大多数的宣传只是流于行式,没达到预期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开展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在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教育的今天,我们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手段要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减少并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确实给广大的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安宁、安心的学习环境。

    (一)政府重视、部门参与、齐抓共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1、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制定长期的交通安全教育规划,以法律形式加强确定并保障实施。

    2、召开定期联席会议。由政府牵头,定期组织安全、公安、教育、学校、交通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各部门要对学生安全状况进行讲评,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建立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范畴,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二)纳入日常教育日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高度重视对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让他们远离交通事故、健康成长。

    2、建立校园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中、小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对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特别对潜伏的隐患,看似不经意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形势分析会得到有力的纠正。真正使“车祸猛于虎,生命不回头”的观念牢记于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心中。

    3、建立“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班”、“遵守交法好学生”等评选制度。可采取学生“持卡上路”方式,违法时,由执勤交警予以纠正和教育,并记入联系卡中,每月底交警部门将登记的学生违法情况反馈给学校和市(县)教育局,每学期由市(县)教育局牵头,对辖区内的学校实行考核评定,奖优惩劣。

    (三)履职尽责,全面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要立足本职,采取新颖、创新的方式全面开展:

    1、针对学生特点,对症下药。要借助其好动性,组织学生开展交警警体操训练;借助好奇性,组织学生开展形式新颖、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在校园设置模拟道口及复杂路况。让学生搞好模拟规范道路交通行为训练;借助学生的好强性,组织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道路交通知识漫画比赛等活动;借助学生记忆力强的特点,组织他们观录像看展板、搞典型案例剖析,通过直观形象的教育形式增强他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消化吸收。

    2、形式新颖、内容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中小学生日趋成熟,以往灌输式的宣传教育方式必将被"按需求接受知识"所取代。这就要求交通民警在宣传教育方式上要推陈出新。一是在内容上。交通安全图片展,可以使用卡通形象设计制作,尽量搜集内容涉及中小学生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要将正确的交通行为用简洁、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和图片向学生传播;二是在形式上。可以以开展“少年儿童平安才能回家”活动为载体,推广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小手牵大手”等活动,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四)发挥新闻媒体力量,营造社会宣传氛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五款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信息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法规、交管动态、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在社会中营造一种“交通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定时播出提示中小学生安全出行的宣传画面,特别是推出动画片等中小学生喜欢的节目时,有意识地插播一些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此种宣传方式长期坚持,久而久之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教会一个人,可以带好一个家庭,促进一个村庄、一个工厂、一所学校,从而辐射整个社会。因此,在对中小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坚持用制度规范各自的行为,恪尽职守,坚持用机制管理校园的交通安全,内外结合,标本兼治。让我们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携手,为孩子打造一片安全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