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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车库消防隐患分析与对策

2010-02-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汽车拥有量急剧上升,据统计,我国城市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000万辆,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2000万辆。随之汽车库、停车场也纷纷拔地而起。2004年100至500个泊位的中、大型车库占33%,较2002年增长63%;600个泊位以上的超大型车库占3%。及时增加的汽车库解决了不少停车难问题,但它的消防安全管理同样带来了不少问题。

  一、汽车库主要的可燃物是汽车,多以中小型车为主。汽车库火灾时的特点如下:

  1 . 火灾类型多、难于扑救

  汽车库火灾不同于单一物质火灾,其本身集可燃固体物质(A )类火灾(如座椅和内饰物等)和可燃液体物质 (B) 类火灾(如燃油) 于一身,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还存在着压缩气体(C) 类火灾危险,兼有可燃液体贮油箱受热膨胀爆炸燃烧的特点。这一特点使汽车库有别于其他用途的建筑物火灾。

  2. 燃烧速度快,小火可酿大灾

  现今汽车内部的装饰物大量采用合成材料,主要是以聚氨酯类为主,其火灾蔓延速度快,燃烧中释放出大量的热和有毒烟气,特别是当汽油、柴油参与燃烧反应时,现场条件将更加恶劣。因汽车库内的汽车停放横向间距一般仅为 500 mm~ 800 mm,在火灾中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极易造成大面积火场的失控状态,并直接威胁建筑物本身的安全。

  3. 通风排烟难

  对汽车库来讲,尤其是地下多层汽车库的建筑结构造成平时不能仅靠自然风力进行通风排烟,需要安装防排烟消防系统。目前消防排烟系统的工作要求是在烟气温度达280 ℃时即停止工作。一旦汽车库发生火灾,可燃液体燃烧会使火场温度远远超过280 ℃,防排烟设备即会停止工作,此时仅能依靠自然排烟方式和临时架设排烟设施来排烟。

  4. 灭火救援难

  在地下汽车库发生火灾时,其产生的高温有毒气体和浓烟的流动状态是复杂和随机不定的,造成能见度急剧下降,这对快速准确地确定起火点和判定火灾规模极为不利。另因空间的情况对无线对讲系统的干扰和遮蔽,都会造成灭火救援行动的延误。

  为了进一步了解汽车库火灾的隐患,提出一些消除隐患的思路对策,现针对某汽车库(含修车库)进行了调查,该汽车库平时可容纳汽车200余辆,其防火分类为Ⅱ类。

  二、 汽车库存在的消防隐患

   1.汽车库建造位置不合理

  笔者在了解该汽车库建造位置时发现所属该汽车库的修车库西侧坐落着一座实验教学楼,该实验教学楼主要进行化学、电气等实验,其中有存放甲、乙、丙、丁、戊类物品的库房,在南面与其贴邻的是某汽车大队的办公及宿舍区,人员流动较大。而在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防火规范)中第4.1.4条明确规定: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的首层或与其贴邻建造,但不得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病房楼及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组合或贴邻建造。由此看来一旦汽车库发生火灾很有可能蔓延至实验教学楼和宿舍区,那么后果将十分严重。

  2.汽车库内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部位较多

  2.1 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指出当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贴邻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而该汽车库东西侧并未设置防火墙。防火墙是划分防火分区的固定防火分隔物,既是控制火灾蔓延,又保证了人员的安全疏散;

  2.2该汽车库在正面只有一个大门,但是防火规范第6.0.1条里要求汽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6.0.2中规定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第6.0.6条中规定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少于两个,个别情况除外。此目的在于进行双向疏散,一旦一个出口被大火封死,另一个出口还可以进行疏散。笔者发现该汽车库在正面只有一个大门,而修车库也只有一个开向汽车库的门。设想发生火灾后,为防止汽车引发爆炸,在可能情况下会疏导出汽车,那么人员疏散就会受到影响,严重威胁到人员生命安全。在建筑物里涉及到安全疏散问题时,规范中会更加强制执行;

  3.必须设置的消防设施不齐备

  3.1 目前,汽车库配套的建筑消防设施是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主,有些场所还采用了前10min的泡沫喷淋系统和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在国内15次汽车库重大火灾案例中,有些汽车库发生火灾初期,职工或群众虽然使用了各种小型灭火器,但当汽车库过火面积增大时,都是消防队用泵浦车或水罐国泵浦车出水扑救的。在国外汽车库设计中,不少国家在汽车库内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将其作为重要的灭火手段[1]。依据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第7.2条规定为“均应设置”。对其他固定系统在第7.3条以“宜设置”和“可采用”提出,示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作为汽车库固定灭火系统的首选。虽然自喷系统造价很高,可能不符有些汽车库的实情,但相比于更大的火灾损失,设置好消防设施是十分必要的,它是及时扑灭火灾、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减少财产损失的有效措施。该汽车库属于Ⅱ类车库,但是并未按照防火规范里要求的“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汽车库停车位上方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而笔者在停车位只发现了几个干粉灭火器,同时仍然不确定这些灭火器还能否有效灭火,其中一个消火栓旁还放置有小油桶,汽车旁也堆放着一些杂物,这些物品极易被引燃,引发火灾;

  3.2在汽车库的设计中, 往往附有修理车间。 在修理车间中进行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的情况不少,如汽车喷漆、充电作业等。修车库中,因维修保养车辆的需要,生产过程中常常会产生一些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较大。如乙炔气、蓄电池重新充电时放出的氢气以及喷漆使用的易燃液体等等,这些易燃液体的蒸气和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程度时,遇明火就能爆炸。这些工间的排风系统应各自单独设置,不能与其他用途房间的排风系统混设,防止相互影响,其系统的风机应按防爆要求处理。汽车库如通风不良,容易积聚油蒸气而引起爆炸,车辆发动机启动时产生一氧化碳, 影响库内工作人员的健康。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 汽车库内有无良好的通风,是预防火灾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从汽车库现状来看, 绝大多数是利用自然通风,这对节约能源和投资都是有利的。但地下汽车库和严寒地区的非敞开式汽车库,因受自然通风条件的限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方式[2]。汽车库一旦发生火灾, 会产生大量烟气, 而且有些烟气含有一定的毒性,如果不能迅速排出室外,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也给消防员进入地下扑救带来困难[3]。卫生部门还要求车库每小时换气次数为6~10次,根据国外资料介绍,一般情况每小时换气6次,足以避免由于油蒸汽挥发而引起的火灾和或爆炸的危险。因此,达到了卫生标准,也便保证了消防安全。在笔者调查的修车库内只是有自然排烟的门窗,而汽车库内的门洞被砖墙封砌,排烟更无从说起,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会延缓其救援时间;

  3.3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发生火灾后引导人员疏散的主要消防设施。笔者在其露天停车位置上方发现了几个照明灯,除此并未在该汽车库车位看见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标志,假如出现火灾,车辆有可能不易疏散,人员更会由于惊慌无法找到安全出口,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在分析调查的汽车库火灾隐患存在的原因时,笔者将范围扩大至全国。总结了以下几点:

  三、分析隐患存在的主要因素

  1.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与管理不力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监督是国家各级消防监督机关查明偏差和纠正偏差,实施各种干预手段,保证国家消防法规、消防技术和标准得以落实的监督执法或行政执法的行为。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培训、防火安全检查全部依赖公安消防机构落实,公安消防机构成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直接管理者。同时,公安消防机构把有限的警力投入重点单位的管理,失去了对整个社会面消防安全的宏观控制。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方面往往由于建审和验收中的一点纰漏就可能使容易避免的火灾隐患在检查中有意姑息或无意疏忽以致助长其发展最后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2.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一个单位保证了消防安全,就标志着这个单位有用火、控火的能力和达到一定消防安全水平[3]。汽车库的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部分单位负责人对于汽车库缺少防火灭火设施的现象视而不见,想减少经济上的投入,然后想方设法在消防安全检查中蒙混过关。平时也投入少量资金用于消防安全管理或者干脆不把其列入预算中,节省此笔开支。思想上存在误区,认为根本不会发生火灾。因此就形成了这样一种局面:门面有灭火设施,遇火灾束手无策。由于单位法人代表缺乏应有的监督,其消防安全职责难以实现,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自防自救能力不强的现象较为普遍;

  3.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术水平欠缺

  消防监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社会性非常强的业务工作,即使在公安消防机构内部,要干好这项工作须经过专业学习,长期实践才能胜任。对于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的员工,由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且根本没有掌握消防技术,不能及时地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这成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四、汽车库消防安全对策

  1.公安消防机构要把好汽车库建筑设计、审核、验收关

  监督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建筑消防设施先天不足与不断更新且日趋严格的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之间的矛盾问题,找到旧建筑与新规范的结合点,妥善处理和解决;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素质,增强消防工作透明度,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水平;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留死角,努力提高单位自身预防和抗御火灾的能力[4]。

  2.单位加强消防管理

  单位首先应建立健全各种消防设施档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其次,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再者,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及时配备及更换消防设施,落实好消防经费,不能把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说成空话,以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并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扑灭,最大限度减少伤亡[5]。单位人员应从思想上认清汽车库的火灾危险性,并在实际行动上做好预防工作;

  3.对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是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损失的有效途径。公安消防机构应依靠新闻、文化、劳动、司法教育等部门,加强社会面的宣传、培训指导工作。单位在员工中建立责任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安全出效益的思想,切实转变防火工作依赖消防部门的陈旧观念;重点抓好操作规程培训和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保证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管理、有人决策、有人落实良好局面。具体的实施方法可以通过邀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授课、现场示范、观看相关影像资料,然后根据灭火救援预案举行演练,再从达到的效果分析预案的不足,最后进一步完善。消防部门要充当好疏导教育的好角色,积极地支持单位的教育宣传活动,消除工作人员的恐惧心理,指导他们在发生火灾时应该镇定以及充分发挥他们的灭火救援能力,协助消防人员更快更有效地扑灭火灾[6]。

  车辆增多,土地减少,如何做好这一方面的消防安全工作,已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为此,深入探讨汽车库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