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的全面启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学生和家长,可是学生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问题一直以来是令学生家长担心、学生本人闹心、交警执法烦心的大问题问题。交警部门根都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各级交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校车“外部”管理已初见成效,校车外观标识得到了有效的统一,但对校车内部设施环境、校车驾驶人和学生接送员的管理方面却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学校没有行为责任能力,是一个十分脆弱的群体,家长把子女“托付”给学校,那么学校就必须承担起这一特别的责任,也必然对校车自身、驾驶人及接送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不让幼小的心灵不再受到创伤,不让原本幸福的家庭忍受丧子之痛,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周密制定措施,切实把这一问题抓好抓实。我认为加强校车管理应从以下几点抓起。
一、要把开展好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化领导,搞好思想发动,研究解决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法开展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监督的新体制,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调查、梳理本地区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和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化宣传,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交警部门要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校车的严重危害,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幼儿,让家长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部门也要把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出游的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事故隐患。引导和督促学校不间断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扩大影响和效果,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教育影片等有效手段,加大教育力度。教育学生家生,不让学生坐超员车、二手车等安全技术低的车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学校校车的违法行为,协助交警部门依法取缔此类校车,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生安全。
三、要根据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在对现有校车严格进行登记的基础上,加强规范整治,对无牌无证、报废车、拼装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决予以依法报废。对于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警力,加大对接送车辆通行路段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对于车辆超员、车证不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扣留车辆,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驾驶人从严处罚,彻底杜绝其违法行为。
五、要在加大对校车路面监控力度的基础上,坚决查处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载乘学生的交通行为,形成强管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校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校车通行路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对接送学生车辆逐车检查,认真核对“三证”,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搭载学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发现车辆超员、车证不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扣留车辆,坚决消除违法状态。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一切可操作性强的刚性政策都应该落实到监管的每一个环节,因为这里绝不容许推诿与扯皮的发生,这里需要所有人的深切关注与积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