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煤矿较大以上事故集中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已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并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特别注意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迅速遏制个别地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总局党组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
赵 铁 锤
2008年1月22日
按照会议的安排,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意见。稍后毅中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务必按照毅中同志重要讲话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当前煤矿事故特点
刚才,树鹤同志通报了近期湖南郴州、重庆南川和山西临汾发生的三起煤矿较大和重大事故。此外,1月19日,神华宁夏煤业集团保能灭火公司管理的汝箕沟矿区大岭湾火区在回收现场钻具、管路过程中,发生一起边坡滑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还有,1月16日,河南许昌禹州市大仝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尽管经全力抢救17人生还,但毕竟是一起煤矿重大未遂事故。在短短的一周内,相继发生多起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和重大事故险情,损失重大,教训深刻。这几起事故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非法开采、违法生产。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玉城矿业有限公司2号巷探井,以巷探为名,建立生产系统,以采代探,非法生产,初步分析因通风不畅造成瓦斯积聚、放炮引起瓦斯爆炸。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发生"1.20"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非法采煤窝点,为有关部门两次炸封过的私开矿,不法盗采者擅自将其打开,在井下安装发电机,非法组织生产。
二是抗拒监管监察执法。重庆市南川区高桥煤矿2006年4月13日被南川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2007年1月又明令严禁该矿借整改为名进行采掘活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已于2006年5月15日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据初步了解,该矿在 +340m西煤层运输巷擅自掘进,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三是盲目组织施工生产。列为资源整合矿井、正在进行技术改造的河南省禹州市大仝煤业有限公司,初步分析由于地质资料掌握不准,探水过程中出现偏差,打透采空区引发了"1.16"透水事故。神华宁夏煤业集团保能灭火公司等较大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了有些国有企业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
二、事故原因剖析
当前,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拉动煤炭市场需求居高不下,一些煤矿企业受市场供需状况刺激,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冲动强烈,一些非法煤矿死灰复燃、非法生产现象有增多的苗头,安全生产形势凸显严峻。近期煤矿事故多发,集中暴露出少数地区和一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不法矿主公然挑战安全生产禁令。近年来,针对个别地区煤矿事故多发的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同时,近期在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通报中专门就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但是湖南郴州、重庆南川、山西临汾等地上述小煤矿的矿主和非法盗采者公然挑战禁令,非法开采、违法生产,酿成惨剧。
二是对非法开采违法生产打击不力。据了解,湖南省类似永兴县玉城矿业有限公司2号峒探井的探矿井共有160多处,除已关闭的一部分外,还有不少仍然以采代探、非法开采。山西省临汾市去年先后发生的三起煤矿重特大事故均属违法生产矿井,而"1.20"事故又发生在非法采煤窝点。反映一些地区对非法开采、违法生产打击不力,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现象严重。
三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自去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16号明电和安委办"四个指导意见"下发以来,各地区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狠抓重大隐患的整治、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上周接连发生的两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以及神华宁煤集团灭火工作边坡滑塌事故的发生,说明隐患排查治理还有漏洞。
四是煤矿安全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湖南永兴县玉城矿业有限公司2号峒探井,本来为探矿井,却已在井下布置两个采区、4个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山西汾西县发生事故的非法采煤窝点曾两次被炸封,非法开采、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现象屡禁不止,反映出一些地区资源管理、地方监管部门疏于管理。
三、当前煤矿安全重点工作
目前全国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衡,但受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局部区域煤炭供应偏紧、仍属正常。在这种情况下,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更应该通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活动,防止煤矿"三超",进一步遏制煤矿事故,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同时,还应该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合理调配,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等落后产能,来缓解煤炭供需局部偏紧的问题。日前,我们已经针对湖南郴州"1.14"事故下达了整改指令,今天还要针对山西临汾"1.20"等几起事故发出通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采取断然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要求,配合资源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开采活动、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凡2007年已公告关闭矿井尚未按标准关闭到位的,必须立即实施关闭。要接受湖南郴州"1.1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各类探矿井,凡以探矿名义进行生产的,要坚决取缔关闭。基建、技改矿井要按照批准的工期组织施工,不能久拖不决、更不能变相组织生产。对借停产整顿名义长期违法违规生产的矿井,一经确认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二)狠抓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总局党组"隐患治理年"的总体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不等不靠,督促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紧紧盯住重大隐患,在深化整治上下功夫。对应抽采瓦斯未抽采或未达到瓦斯抽采指标要求的矿井,要责令压减产量,调整生产部署;对已经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相应要求管理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低瓦斯矿井未安装监测监控系统或虽已安装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矿井通风系统不健全,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或循环风、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以及掘进工作面随意停开风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三)严格监管监察,提高煤矿安全执法效能。
对诸如临汾市等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有关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会同省级资源管理等部门向相关市、地派驻工作组,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事故多发原因采取有效对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住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各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2007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矿井,组织一次重点检查,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治理、事故防范未落实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凡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因发生事故明确要求关闭的,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停产整顿的矿井要暂扣证照并确定整改期限,届时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规范资源整合,强化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管理。
各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力度,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并要立即停止生产、吊销相关证照。要尽快完成整合后形成矿井的采矿权设置,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初步设计,确保在今年3月底之前全部规范进入技改程序。进入整合技改程序的矿井,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地方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资源管理和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对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组织开展一次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整合矿井,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井,要严格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执法指令的矿井,坚决实施关闭。
(五)依法查处事故,从严从快追究事故责任。
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事故多发及小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现象严重的县、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其上级党委、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湖南郴州市永兴县玉城矿业有限公司所有探矿井、山西临汾市汾西县非法采煤窝点,有关地方政府要立即依法取缔关闭;各有关证照管理机关要依法吊销重庆南川区高桥煤矿相关证照,移送地方政府予以关闭。湖南、山西、重庆等煤矿安全监察局要立即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在2月底前将事故调查报告按程序上报审查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查处情况,通过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加快牡丹江穆棱市顺发煤矿"12.29"事故调查进度、尽快完成事故报告,同时督促牡丹江市政府负责人带领有关部门人员于1月25日前一并到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汇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六)严防麻痹松劲,保障春节、"两会"煤矿安全。
各产煤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要求将春节与"两会"期间停产检修和停产放假的矿井名单报总局调度司。各地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停产检修和停产放假的煤矿,制定严格的停产检修工作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防止放松安全管理而酿成事故;抓紧检修各生产系统和设施设备,加强通风和排水,严防因停风、停止排水滋生事故隐患;对停产放假的煤矿,要有专人负责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提前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矿井恢复生产前必须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送电、恢复通风和排放瓦斯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春节和"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力度,按照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安监总煤监〔2008〕9号文件要求,分别在春节前和"两会"期间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两次监察的情况要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上报国家煤矿安监局。
当前各地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一系列全国性会议和本次紧急视频会议要求,有令即行、有禁即止,政令畅通;细化措施、密切配合、立即行动,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全国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和"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