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简介
1989年9月,某金属材料仓库用一台电动葫芦双梁起重机吊装扁钢材料卸车作业时,由于超高卷扬造成吊装捆绑钢丝绳破断,吊载扁钢在空中溃散落地砸伤作业人员致死的事故案例。
2.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现场是一所贮存各种型钢的金属材料仓库,库房比较矮,起重机是在老库房经改造后安装架设的,因此起重机的实际起升高度比较小。事故发生后起重机本身未受任何损坏,吊装绳已破断而报废,一捆扁钢散落满地,起重机操作者受重伤,后经住院治疗不足半年而身亡。
从事起重运输作业的起重设备是一台LH型电动葫芦双梁起重机,起重量G=5000kg、起重机跨度S= 15m、起升高度 H=4m(为实际最大起升高度)、起升速度Vn= 8/0.8m/min、小车横行速度Vt= 20m/min、起重机运行速度Vk= 30m/min,起重机操作形式为地面跟随式操作方式。
进行吊装操作人员为非本仓库的吊装作业人员,是外单位随卡车运料的装卸工甲,甲对该仓库的作业环境及起重设备的性能及特点不了解。当时为午休时间,库房起重机操作人员不在岗,甲擅自操作起重机进行卸车,甲在库房内随意拿了一根两端带编结环的吊装绳,上了卡车将车上80余根扁钢一次性地捆绑起来。捆绑方法是将吊装绳一端穿过扁钢中央,再将吊装绳一端穿过另一端编结环,锁紧后将吊装绳编结环挂人吊钩上。甲再操作起重机起升,然后让小车横行吊载离开卡车车箱,跳下车在地面上操作起重机准备吊运到放扁钢的部位。由于起重机到放置扁钢货位之间有其他型钢堆积,高度有2m左右,甲为了躲避这些障碍物而尽量提升吊载高度,用手同时按动操作手电门起升和起重机大车运行两个按钮,大车在行进中吊载同时起升,甲只顾看前面的障碍物没有注意重物的起升高度,而吊载扁钢长3.8m,垂直于起重机主梁方向起升,一直到扁钢已接触到主梁下盖板,吊载仍还在上升,此时吊载上升位置仍距起升限位开关的位置约有200mm,因此得不到上升限位保护,又因吊装绳较细而被强行拉断。由于吊装绳被拉断,所以吊载的80余根扁钢从空中突然清散落地,操作者甲当时又处于吊载下方,清散的扁钢砸伤了甲的头部,当即休克昏倒在地,经抢救虽然脱离生命危险,但因受伤过重,半年后死亡。
3.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对吊装绳检测与分析及对甲的了解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l)事故发生后对吊装绳进行了检测,吊装绳直径为9mm,经核算其破断载荷为4D00kg,一捆扁钢重约1000kg,对于吊运1000kg重的吊载,直径为9mm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为4,虽未达到安全系数为5的保险程度,但勉强还算可以。可见吊装绳破断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吊载扁钢横卡在2根主梁下,吊钩仍继续提升强行将吊装绳拉断,因为吊钩具有起升5t以上的能力。
(2)经过对吊装绳的观察,这根吊装绳不仅仅是甲选用规格不合理太细,同时发现该吊装绳有断丝和硬弯及局部刻伤,这也是发生事故的隐患。
(3)一个不可忽视的事故原因是装卸工甲违章操作,其一是私自操作起重机,其二是对起重机性能及在低矮库房中操作的注意事项不掌握,不掌握操作要领,让起重机同时进行2个动作,选用吊装绳不当,站位不佳,可以说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几乎均为操作者自己造成的。
4.事故结论与教训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操作,严重的操作失误,吊装绳选用不合理,吊装方法不当,站位不佳等综合原因所造成的伤人事故。
这起事故的教训是:
(l)葫芦起重机操作方法简单容易掌握,这是一利同时又有一弊,就是人们容易放松警惕,未经专门培训也敢轻意操作,极容易出现危险。
(2)就该事故特点而言,吊装绳在选用时不可粗心大意随便选用,必须保证有一定的安全裕度才行,还应观察吊装绳是否已有外伤或内伤,如弯折、磨损、断丝等缺陷。
(3)吊运吊装细长工件,吊装方法尤为重要,吊装要领也很重要,不要提升太高。
(4)让起重机同时有2个以上动作时,要格外小心作业,在没有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指挥监督下,尽量不要同时有2个动作,否则很危险。
5.事故的预防对策
(l)对于细长工件物料吊运时,至少应采用2根吊装绳,2个吊点,同时还应注意选用的钢丝绳的安全裕度,吊装绳的安全系数应≥5才行。
(2)起重机的起升限位距离大小应根据吊载特点进行合理调整,对于双梁桥式起重机应注意吊载与两主梁间距的合理配合,吊载的上升极限尽量控制在主梁下缘以下。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减少操作失误。
(4)可以将跟随式操作方式进行改造为非跟随操作方式。
(5)对细长类工件与物料可以采用专用吊具进行吊装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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