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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荷从吊钩中脱出造成伤亡

2009-12-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发生时间:1991年3月15日22时15分

    铁道部第四工程局第四工程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张洼路)四队六班,在京沪线徐州枢纽上行出发编组场909号道岔处,用黄河牌汽车起重机往50吨高边铁路车箱里吊装钢板桩。使用的吊具是钢丝吊索,而现场的光线又较暗。吊装作业开始后,起重指挥邓兴华坐在车皮顶的南端进行指挥。范大友、楚金河等4人站在车箱内准备摘吊钩,垛码钢板桩。地面上有专人绑钢绳挂钩。当第一钩吊起三根总重2.8吨的钢板桩时,因钢丝绳吊索太长,吊装高度不够,又重新落地,将每端的钢丝绳在钢板桩上绕了两圈,用钢钎别好,再开始第二次起吊。当吊装高度已够,钢板桩悬在车皮上方时,发现其位置距车皮中心差2米左右不到位,于是大家推车皮使其到了位。这时,起重指挥邓兴华便指挥吊重下落,当落到车箱顶部时,在钢板桩远离吊装指挥的另一端与车邦碰撞,致使钢丝绳吊索瞬间松驰而脱钩,钢板桩坠落在车箱内,工人楚金河、范大友被砸伤,经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因楚伤重抢救无效死亡,而范受了轻伤。

    事故原因提要

    安全管理不善,规章制度不落实。夜间要点装车,作业现场照明光线不足。作业前安全技术义底不清,吊装方案不落实,现场指挥混乱,职责不明。车皮长13米,而吊物钢板桩长达12.5米,要求两端对位应准确,却只安排一人在车皮一端指挥落钩,能看清近端却看不清远端,从而埋下事故隐患。

    违章蛮干。用钢丝绳吊索捆绑钢板桩方法不当,固定不牢。人员违章站在车箱内,吊重下,冒险作业,等待落钩摘绳。因汽车起重机吊钩上无防止索具意外脱落的闭锁装置,又因吊装悬空的钢板桩一端与车邦相撞,导致钢绳瞬间松驰从吊钩中脱出,造成吊重坠落伤人。

    教训

    人不得站在吊重下,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识。由于装车量较大,给的时间紧,又是高边车,按安全规定,当吊重在车箱内落稳后,人员方能进入车箱摘钩,所以每吊一钩,工人得爬上爬下,为图方便,就违章一直站在车内,结果酿成大祸;起重作业应戴安全帽,是诸多安全规程所要求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由于图省事,没有戴,结果吊重坠落却因砸在头上而造成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