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日15时,中国水电八局在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谷拉乡天生桥水电站建设工地发生一起门座式起重机械倾覆特大事故,造成14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93.47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门座起重机在更换起重臂变幅钢丝绳过程中,将起重臂搁置在高于起重臂根铰点的坝上,支撑点处于起重臂重心与根铰点之间且靠近根铰点处,当松开变幅钢丝绳时,使起重臂自重产生对起重机整机的倾覆力矩,此时,连同平衡重自重本身形成的同方向的力矩,已大于起重机整机自重形成的稳定力矩,从而导致起重机整机倾翻。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现场作业指挥人员在维修更换起重臂变幅钢丝绳过程中,临时改变原来起重臂支撑于地面的作业方案,盲目采用未经论证且未采取有效保护的作业方案,导致事故发生。另外,该设备为五十年代制造,已属报废设备,施工单位擅自启用安装,未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有关施工告知手续,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装监督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违法使用是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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