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日期:1981年11月19日13时45分。
发生事故地点:安微造纸厂工程施工现场。
伤亡情况: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1人。
事故简要经过:
第一工程处吊装组在造纸厂备料车间料仓建筑工程现场,进行3号栈桥东侧L-2钢筋混凝土斜梁吊装工作。使用300履带吊和带有链条葫芦的千斤索具。起重工于xx指挥起钩至就位标高后,在料仓9M标高平台上的起重工程xx继续指挥斜梁就位,13时45分左右,斜梁就位校正至9.3m和11m标高的住顶后,电焊工王xx、吴xx分别在梁北端9M标高平台和梁南端柱子脚手架上,对梁东侧支撑铁板进行点焊,点焊还未完毕,程就指挥吊车松钩,并从梁北端走在梁上,脱北头的卸扣,南头的链条葫芦钩子则由爬上梁的起重工马xx同时脱掉。当吊车钩子带着索具起升时,链条葫芦的钩子挂住了斜梁牛腿,使梁面单面受力倾倒翻落地面。站在梁中间的程xx(男,34岁,起重二级工)将安全带系在斜梁的钢筋上,因此两人与梁同时坠落而死亡。电焊工王xx(男,36岁,电焊工),吴xx(男,38岁,电焊工二级)安全带系在脚手架杆上,被梁擦着头部坠落,悬在空中造成轻伤。
事故原因分析:
(1)在指挥吊钩起升中,没有注意对索具的攀系物进行清理,链条葫芦钩子正好挂住斜梁,使斜梁单面受力而翻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在斜梁就位校正后,两侧未点焊完,就指挥扒钩解除起吊索具,严重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吊装作业中无明确专人负责指挥,乱指挥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4)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未将安全带系在牢固的固定构件上,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预防措施:
(1)明确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当班起重指挥,并使用指挥旗。
(2)构件吊装就位后,必须待焊接牢固方可扒钩。
(3)指挥吊车随带索具起升中,应注意索具不受到意外牵挂。
(4)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固定构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