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日期:1985年6月11日。
发生事故地点:宝钢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第三工程队起架班副班长张xx带到混凝土构件大预制场用18T龙门吊吊运、堆放混凝土支架柱子。12点30分,张xx指挥大家叠好三根一堆的混凝土支架柱子后,准备去解手,并关照钟代他起吊。在吊运叠放第四根混凝土支柱时,陈xx站在混凝土支柱的一端脱钢丝绳扣,突然第一、二柱子间垫木被压碎,1.6米高的混凝土支柱失稳,陈xx在此时却用力拉脱钢丝绳 ,上面三根柱随之倒下来,最上面一根柱子将陈xx(男,32岁,起重操作工,操作工令四年,起重工令二年)压在下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安排施工时没有进行安全措施交底,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班长离开工作场所时,让无起重指挥合格证的钟xx代替指挥,造成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混凝土支架柱子堆放的过高(为1:4),且垫木质量不良(表面有裂缝和严重被虫蛀蚀现象)致使垫木压碎,混凝土柱堆失稳,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预防措施:
(1)做好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严禁没有起重指挥合格证的人员指挥起重吊装作业。
(3)混凝土支架柱子堆放不应超过三层,而且要有措施。
(4)使用的垫木要事先进行检查,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垫木,同一层垫木厚度应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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