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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伸臂隐患未查 拆迁拆断六伤二亡

2010-05-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生事故日期:1982年7月2日17时10分。

    发生事故地点:谏壁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伤亡情况:死亡2人,轻伤6人。

    事故简要经过:

     80t水仓吊拆迁工作是以机具站为主,修配厂、土建、焊接队等有关工种配合。原以定采用100t塔吊和70t汽车吊分伸臂、迥转台、门架、行走轮四大件拆运,伸臂采用卸去鹤嘴整体吊运的办法,同时要求铆工在上午将螺栓卸完,钳工画千斤顶顶升支架图交铆工制作。下午2时左右,鹤嘴与伸臂的44只螺栓全部拆除,3 时,100t塔吊到位,12名起重工分别在伸臂下弦杆距扒杆根部25m附近进行起吊绑扎和挂钩工作,鹤嘴端脚水架平台上有6名焊工正在焊千斤顶支架和鹤嘴吊攀,焊好后,为配合顶销子,由起重工何xx联系并指挥25t汽车吊吊起鹤嘴,至钢丝绳基本拉直后,再用5t链条葫芦带紧,何即去100t塔吊处(吊点附近)帮助顶千斤,约5时,1t链条葫芦带紧。约5时10分,100t吊主钩绑扎绳西南侧一个绑扎点尚未扎好,就发生了扒杆伸臂在马凳搁置点附近多处裂断坍塌,马凳底脚自 1m 标高滑至地面,在鹤嘴端部工作的6人及史xx因鹤撞坏脚手架都被弹落地面。在伸臂后部顶千斤顶的起重工陈xx受震坠落,造成2人死亡(周xx,男,22岁,钳工三级,吴xx,男,32岁,合同工焊工二级),6人轻伤。

    事故原因分析:

    (1)伸臂二极D8腹杆上存在严重断裂的隐患,断裂面陈旧性伤痕面积占整个断面的73%(北侧)和84%(南侧),当拆除鹤嘴后,D8腹杆应力远远超过A3钢材的根限强度。由于D8腹杆的断裂,导致下弦杆D6(φ150×12)钢管沿法兰园周焊缝热影区断裂,几乎同时,南侧下弦杆法兰螺栓联接点亦被拉断,整个伸臂即失稳而坍塌。

    (2)伸臂中卧倒的搁置点在64.7m,中心间距过大,且只有一个搁置点,凭经验盲目施工。

    (3)水仓吊整机拆迁施工技术措施,没有在项目开工前提交审查、批准、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交底,开工前才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时间仓促。

    (4)对于大型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查,只习惯于重视传动部分、钢丝绳、吊钩、安全保护装置等,而忽视对结构部分的检查,以致存在的设备隐患未能及时发现。

    预防措施:

    (1)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必须经审批、交底后方可开工。

    (2)拆迁塔吊前应认真检查各构件是否有缺陷,以便制定相应的拆迁措施。

    (3)在安装和拆除塔吊伸臂时,应适当增设伸臂卧倒的支点,以提高其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