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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吊具倾倒将人砸伤死亡

2010-05-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发生时间:1989年7月7日16时10分

    上海铸钢厂(地址:上海市双阳支路19号)铸钢车间主任包永财考虑到第二天生产急需钢锭模,于是安排炉墙组组长焦长银以及车间老工人周生和加班,用周生和自己设计制作的角钢框架式钢锭脱模吊具脱模。并派当班工段负责人朱惠龙协助工作。另外,又将工人李国祥留下,负责向钢锭模内壁涂水柏油。正当焦、周、朱三人脱第二根钢锭模时,李国祥自行走到脱模现场,观看脱模情况。这时,站在1.5吨电炉门口上方吸风罩上的焦长银正向自制脱模框架吊具上挂钩,由于框架吊具为方柱形,底面0.13米见方,高度为6.04米。而焦当时所站位置与框架具挂钩处仅有近600毫米左右的间距,给挂钩带来困难,致使焦油吊钩仅挂住框架具的一面,使框架吊具呈单面挂钩起吊状态。在桥式起重机启动后,当框架吊具下端吊出钢锭模上端将作水平移动的瞬间,因重心偏移致使框架吊具出现倾斜,焦当即感到危险,急呼“当心”,但几乎是同时,重达600多公斤的框架吊具向平台方向倾倒,又恰巧压在站在作业危险区的李国祥身上,造成胸腹部严重挤伤,经及时送到杨浦区中心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

    事故原因提要

    自制框架钢锭脱模吊具未经厂有关技术、设备、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与安全技术测试,也未制定相应安全操作规程便投入使用;

    由于该吊具无安全操作规程,致使操作不规范,使挂钩指挥人员、起重司机无章可循,因只挂框架一侧就指挥起吊,导致载荷偏心而坠落;

    受害人违章未脱离起重作业危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