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万家寨施工局李家峡项目部钢筋队吊料人员将主厂房4号IV45-2仓号的钢筋从4号机尾水区域捆好后,由1号门机吊往该仓,仓内接料人员在门机所吊材料即将就位时,便向门机操作人员发出停止信号,随即向仓内施工人员发出避让信号,因当时仓号内噪音较大,其中一部分人员听到信号后撤离工作面,一部分人员未听到信号,仍在继续工作。此时,接料人员根据材料所处的位置指挥门机起升扒杆,就在门机起升扒杆时突然从捆绑起吊的钢筋中滑落一根长2.2m,直径未32mm的螺纹钢筋(滑落高度为5m),砸在正往该仓号内绑扎钢筋的女工刘某某的头部。事故发生后,立即将刘送往李家峡职工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在仓号施工人员未全部撤离的情况下,违章指挥门机起升扒杆,因扒杆变幅震动造成未捆好的钢筋滑落。
2、间接原因:
(1)吊料人员在起吊作业前对钢筋的捆扎情况检查不仔细,致使个别钢筋未捆扎牢固就开始起吊。
(2)施工环境不良,噪声严重超标,致使仓号内部分施工人员未听到信号。
(3)管理不严,互相之间监护不够。
(4)职工的安全意识较差,对作业环境观察不够。
3、主要原因:在仓号施工人员未全部撤离的情况下,违章指挥门机起升扒杆。
(三)预防措施
1、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互相监护的责任感。
2、加强管理,严格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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