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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起重机倾覆造成伤亡案例

2010-08-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轮胎起重机倾覆造成伤亡 之一

    事故发生时间:1988年12月25日9时40分

    上海内河装卸公司龙吴装卸区,装卸机械大队六队用8吨电动轮胎起重机往车上吊螺纹钢。前后共吊十一捆,装五车,作业正常。当工人绑好下一捆螺纹钢时,起重机司机余文胜将捆吊紧后,下车小便,发现起重机右侧支腿松,就走过去摇支腿。后来在场的其他人也帮忙,待大家摇好支腿后,余便上起重机驾驶室起吊。当螺纹钢起升离地后,起重臂同时由北向东转,此时,在场人员发现支腿缓慢翘起,大家急忙叫喊:“松、松……”,余当时没有反应,吊起的螺纹钢没有放下,支腿却继续上翘,起重机倾斜加剧。这时,站在起重机后侧的工人看见司机余文胜从驾驶室内坠落到地面,紧接着起重机就倾覆压在余的身上。现场人员见状直奔大队部和值班室叫人,用两辆铲车将起重机抬起。将人救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违章超载作业。事故现场勘察测得起重机工作幅度为9.13米,所吊螺纹钢重7.2吨。经查该机起重特性表,当工作幅度为9.13米时,其允许的起重量仅为3.8吨,而实际却吊7.2吨,严重超载,致使对起重机倾覆边的倾覆力矩大于稳定力矩,导致起重机倾覆。

    事故现场勘察测得,起重机机身偏斜,前面为4.51°,后面为3.53°。当司机发现支腿松时,摇支腿没有按照规定做到“机身平衡”,为起重机倾覆提供了一定外部条件。

    该起重机未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安全保护装置,致使超载后仍在运行导致起重机倾覆。

  轮胎起重机倾覆造成伤亡 之二

    事故发生时间:1992年7月16日9时30分

    哈尔滨市滨城建筑工程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乐园街104号)第一工程处在哈尔滨电机厂产品开发CAD工作间工程工地施工。用哈尔滨市安装公司租用来的28吨轮胎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其吊装作业具体任务是往一层楼吊装预制梁。当吊第四根横梁时,起重机司机将起重臂回转到前方,其仰角达70°,起重臂长12.5长,吊起横梁转到右侧方工作面后,工地张宝山主任指挥继续伸臂,将臂全部伸出长度为24.5米。张又指挥落臂,增大工作幅度,当落到仰角45°左右时,造成起重机倾覆。将在墙上作业的瓦工张福志、力工韩启超砸伤,经衣时送往医院抢救,因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而韩脱离了危险受重伤。

    事故原因提要

    该起重机无技术资料,无起重特性表。在大修时没有修复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在不具备安全运行的条件下投入施工现场使用,而埋下事故隐患。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起重指挥人员没经安全技术培训,在起重机无起重力矩限制器安全保护装置的情况下,起吊重载4.2吨,又盲目增大工作幅度,致使对起重机倾覆边的倾覆力矩,导致起重机倾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