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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幅绳断裂、起重臂坠落伤亡事故

2010-08-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过程简述

  1992年某月某日,某县交通运输管理站在木材公司仓库货场用“少先吊”吊运原木。当吊到第15根,长6.5m,大头直径40cm,小头直径26cm的梅木时,工人绑好钢丝绳吊索,“少先吊”驾驶员W某驾驶 “少先吊”将原木从北端吊到5m左右南端的场地。为了将原木放整齐,原木落地后,驾驶员又进行第二次起吊,当吊物离地面70cm左右时,起重臂突然坠落,将在起重臂下扶钢丝绳吊索的工人头部打伤,经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发现起重臂坠落是由于起重机变幅钢丝绳断裂而造成,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检查发现断裂的变幅钢丝绳己有多处过度锈蚀、磨损,并且有多处严重断丝现象,已经达到报废的标准,在吊装过程中,因承受不住吊物重量,断裂坠落。经了解,事故单位虽有保养、检修制度,但是没有落实,对 “少先吊”主要零部件检查、保养不到位,对变幅钢丝绳末及时报废更换,继续使用,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另外,吊装作业时,起重作业人员违章站在起重臂下,并且末戴安全帽,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应汲取的教训

  这是一起因变幅钢绝绳断裂、起重臂坠落导致的起重人员伤亡事故。从事故中应汲取以下教训:

  (1)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检修制度。检修工作要由专业人员进行,要实行经常性检查,并要严格落实,做好检查记录,切不可只有制度而没有执行、只有虚假记录而没有亲自检查。对于钢丝绳、制动器和安全装置等在每次接班时均要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为了节约成本而放任问题继续存在,毕竟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2)对起重机钢丝绳及绑挂用索具等每天都应进行检查,对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应立即报废更换,不能勉强使用。

  (3) 起重作业其他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格遵守安全规定,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四、反事故措施与预防

  (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所用起重机械的种类、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检修制度,制度的建立必须依据国家、部门相关法令、法规,力求完善、合理。检修人员必须是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必须经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悉

  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等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维修技能,并接受

  安全知识培训,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2)根据起重机械不同部件、零件的使用情况,安排经常性检修和定期性检修的期限、计划,但不能低于安规标准。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检修发现问题、隐患,必须停止作业后,马上解决,问题解决后方可再次作业,严禁起重机械带病作业。

  (3)起重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安全规定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五、违反何种标准、规定,规程及其条款

  本事故是由于违反如下条款而造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之

  2.2.10钢丝绳的维护:g. 对日常使用的钢丝绳每天都应进行检查,包括对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处的检查,并做出安全性的判断。

  2.2.11钢丝绳应按有关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报废。

  5.1.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a.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5.2.2使用单位应根据所用起重机械的种类、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技术要求细则、操作规程细则、绑挂指挥规程、检修制度、培训制度、设备档案制度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JB 8716一1998)之

  10.12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作业现场人员一律戴好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