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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淮阴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起重伤害死亡事故

2010-10-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2004年7月3日上午7:30分上班后,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在华能淮阴电厂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准备将停在锅炉与电除尘之间的KH700—2/150t液压履带吊(辽宁抚顺挖掘机厂1995年出厂)开到电除尘外侧的引风机室去吊风机设备。因担心压坏电厂新修的柏油马路,决定从电除尘与施工变压器房中间的通道开过去。这段通道上摆放着一些设备,需要吊开才能开过去。起重指挥段小来指挥150T履带吊司机胡正辉将通道内的设备吊开。现场作业采用主臂工况,起重臂长69米。9:40左右,当吊车吊完最后一件设备时起重臂吊装角度在50度左右。段小来指挥起钩后就未再指挥。胡正辉将起重臂起升到68度左右,然后磨车将吊车调整到行走方向,前进了2米左右,认为继续行走可能会碰到左侧变压器房边上的临时围栏,就停车要段小来搬开栏杆,并下车走到段小来搬围栏处。再走到左前方修路处,看看土铲平没有(该位置离吊车驾驶室约26米远),然后朝回走,当走到一半时突然听到响声,看见起重臂竖起来了,胡正辉赶快跑向吊车,到了驾驶室边起重臂就向后倒了下去,这时约10:05左右,(据胡正辉自述他离开驾驶室到出事约2至3分钟,经事后模拟演示,这个过程约2分钟左右)。这时淮安新城建筑公司给东北电建四公司运砖的一辆手扶拖拉机正从吊车后经过,吊车起重臂向后倒下去,前部搁在锅炉扩建端外空地上放置的钢梁上,中部打在手扶拖拉机车厢上。手扶拖拉机驾驶位有司机1人,车厢上装了砖,还坐了搬运工1人,其中江苏新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沈从飞(男,43岁)躲闪不及被挤压在车厢上,在送往医院抢救的路上不幸身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吊车司机胡正辉在起升起重臂后及离开驾驶室时没有认真检查起重臂操作杆是否处于零位及起重臂起升状况,离开驾驶室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停止发动机,从而造成起重臂过卷后倾,导致事故,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150T履带吊上装有起重臂防后倾安全保护装置,当起重臂达到78度时,该装置能自动切断操作系统油路,防止后倾。机械化公司定期对这套装置进行过检查,当年6月30日作业前这台吊车的另一个司机也试过,安全保护装置能正常动作。但是事故发生时该装置不动作,失去了安全保护作用,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经事故调查组事后检测发现,防后倾安全保护装置中的电磁阀损坏)。

  3、起重指挥段小来在指挥吊完通道内的设备后,任由胡正辉自己操作,未尽到指挥和监督的职责。

  4、起重臂根部折断处焊缝存在漏焊、气孔、未焊透等焊接质量问题,减少了起重臂根部的强度。(抚顺挖掘机厂制造质量问题)

  (二)间接原因:

  1、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监督不到位,没能有效地杜绝和阻止违章作业;

  2、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检查不严格,没能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三、事故预防措施:

  1、组织全体起重机械司机重新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下岗。

  2、组织起重指挥重新学习有关指挥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所指挥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下岗。

  3、对所有的起重机械按机械安全检查表全部进行检查,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对查出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4、今后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按起重机日常检查维护内容与要求坚持每天认真检查维护起重机械。班组每周、工地每月、项目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每台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有人监督。

  5、公司派出事故整改工作组进驻淮阴项目部组织全场停产整顿。层层动员,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重新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今后各工地每月至少组织上一次安全技术课,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6、对全场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班组自查,工地复查,公司和项目部验评,发现问题跟踪纠正。

  7、对所有的作业指导书严格进行审查,认真组织辨识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施工前认真交底,施工中严格监督执行。

  8、加强安全监督,项目部实行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工地专职安全员定点负责,班组坚持每天三交三查,安全科巡回检查。每个施工场所、每台机械设备定人负责。

  9、施工人员与工地,工地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公司自下而上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承诺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职责。深入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实行违章下岗、清退制度。

  四、对事故责任的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吊车司机胡正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起升起重臂后及离开驾驶室时,没有认真检查起重臂操作杆是否处于零位及起重臂起升情况,离开驾驶室时没有停止发动机,造成起重臂过卷后倾,应负事故主要责任,给予开除处分。

  2、起重指挥段小来在指挥吊完通道内的设备后,任由胡正辉自己操作,未尽到指挥和监督的职责,应负事故重要责任,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机械化公司淮阴工地副主任兼安全员史志清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给予记过处分。

  4、机械化公司主任工程师兼淮阴工地负责人何明华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对机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5、机械化公司经理徐国平负间接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6、热机公司淮阴工地起重负责人彭子芳对起重安全管理不力,给予警告处分。

  7、热机公司书记兼淮阴工地负责人罗国根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8、淮阴项目部安全科科长罗平洪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给予记过处分。

  9、淮阴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周永安安全管理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10、淮阴项目部经理李福友安全管理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对以上人员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按公司“安全奖罚规定”另行给予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