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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袋碰擦铭牌破损 吊带断裂料包坠落砸人

2010-11-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

  2006年10月2日22时23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炼钢厂转炉分厂2#电炉通电冶炼不锈钢母掖,23时24分停电并打开电炉密闭罩,辅操工陈XX、金建法按作业程序到操作平台进行测温、取样。此时,指吊工路风岭指挥吊运二包硅铁粉和二包碳粉,起重机驾驶员周XX操作20#桥式起重机(210/80t)用副钩的10吨小钩吊运。当小钩上升到离电炉操作平台上方高7米时,向西(电炉密闭罩门方向)开动1米,即开动起重机大车,途径2#电炉平台,编织袋的一根吊带突然断裂,导致该粉料整包坠落,砸在正在测温取样工作的操作工陈XX身上,急送长海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类别:起重伤害

  事故现场勘察及取样技术分析

  经过现场勘察发现,电炉密闭罩铭牌南上角有碰擦痕迹,并有疑似硅铁粉残留,经调查组见证取样(1号样为密闭罩铭牌南上角残留物,以下简称1号样;2号样为洒落地面残留物,以下简称2号样),送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测试分析,1号和2号化学成份相吻合(见2006一H一8386检测报告)。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在吊运过程中,硅钢粉编织袋碰擦到电炉密闭罩门铭牌的南上角,造成编织袋破损,一根吊带突然断裂,粉料包坠落。是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间接原因

  (I)辅助工陈XX在起重机鸣号运行情下,未采取主动避让措施。

  (2)炼钢厂运转车间、转炉分厂对作业区内交叉作业的不安全作业隐患末充分辨识。

  该起事故是由起重机驾驶员对作业周边环境观察不仔细,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及本岗位操作规程,引发的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分析及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周XX,起重机驾驶员。因违返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和《20#电炉210t起重机岗位规程》第三条规定,“……须确认副钩的位置和高度,防止碰撞结构架或其他物体。……”,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按不锈钢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2、王XX,运转车间主任。对作业区内交叉作业的不安全作业隐患末充分辨识,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安监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茅XX,转炉分厂厂长。对作业区内交叉作业的不安全作业隐患末充分辨识,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按不锈钢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4、孙XX,运转车间丁班作业长、于XX,转炉分厂预处理作业长。对作业区末尽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建议按不锈钢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事故整改措施建议

  1、不锈钢分公司立即组织二级班子学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消除麻痹思想,树立“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思想。

  2、不锈钢分公司加强对作业现场隐患的识别,充分发动员工查找身边的不安全因素,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创造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

  3、不锈钢分公司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操作规程不符合生产现状的条款进行修改,规范操作行为,进行标准化作业。

  4、不锈钢分公司针对该起事故,立即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举一反三,真正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寻找自己身边安全隐患及深刻反思不安全行为。